一是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放宽高校毕业生创业准入条件,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适当降低资金、人员等限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5万元以内的小儿担保贷款;鼓励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对毕业2年以内的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兴办家庭农场、养殖场或建立农业产业化基地的,经审核后,给予2000-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二是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引导工作。出台补助政策,对录用高校毕业生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符合补助要求的,给予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下基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任职,引导专业对口、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投入到农村中小学教育和农村社区卫生医疗等工作中。
三是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建立回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争取在两年内建立30家左右就业见习基地,县财政对见习单位按最低工资标准50%给予补助。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结合其专业背景,组织相关领域的技能培训,县财政安排相应的资金给予技能培训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