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晋城市积极实施3年创业提升计划,计划到2012年新增创业3万人,确保创业成功率达50%以上,创业企业存活率达到80%以上,创业带动就业9万人。为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晋城市财政落实扶持政策、筹措扶持资金、强化融资服务三措并举,支持开展创业工作。
一是积极落实扶持政策,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实施行政收费减免政策,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创业人员办理税收减免手续。加强创业政策扶持,对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2年内免收劳动人事代理费,并免费提供创业项目、创业培训、信息咨询等联动服务。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进入该市城镇创业的农村劳动力和返乡创业农民工,可比照城镇失业人员享受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对创业者下乡创办、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从事特色种养业的,可享受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二是积极筹措扶持资金,切实加大创业投入。晋城市级财政累计筹措地方工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农业扶持资金等专项资金2.6亿元,用于支持创业发展。同时要求县级财政在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或数额的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项目的风险投资和提供全民创业的贷款担保、贷款贴息以及表彰创业先进个人和企业。
三是积极强化融资服务,支持突破创业瓶颈。针对“融资难”这一创业瓶颈问题,晋城财政建立健全担保体系,推进为创业者和中小企业服务的融资担保平台建设。将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由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残疾人、两劳回归等人员逐步扩大到农村居民和在该市创业的所有人员。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推动金融体制建设、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模式,积极做好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