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困难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能力不足等情况,贵州省今年将启动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措施。
据贵州省残联办公室主任赵欣林介绍,各级残联将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拿出一部分,在现行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的基础上,对残疾人个体户个人缴纳部分进行补贴。
享受补贴的对象为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国家法定就业年龄内从事个体经营,以本人名义在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并参加年检,有固定经营地点、正常经营和正在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
据贵州省残联教育就业部初步统计,全省残疾人个体户约有4.4万人,其中有3800多人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
据介绍,此项保险补贴工作将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贵州省将选出10个至20个县(市、区)作为前期试点,随后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整体推开并最终实现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