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五部委最近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安永昨日发布了其就沪市266家企业披露的年报所进行的调研报告。
安永远东区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主管合伙人谢明发表示,新颁发的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为企业落实建设、实施和评价内部控制体系提出了明确的指引,而审计指引也为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提出了专业准则,因此标志着中国内部控制体系的初步形成。
但是,安永报告通过对上市公司年报的统计分析认为,中国企业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仍有较大余地。
据悉,安永分析了截止到2010年5月6日的上市公司年报中内部控制评估的披露情况。在收集到的对内部控制进行了披露的266家企业中,对于内部控制基本要素的定义不尽相同: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所规定的内部控制要素的企业占76.7%,而按照其他标准或非标准内控要素披露的占23.3%。
在注册会计师的内部控制鉴证方面也存在着一定差异,52%的企业(139家)披露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其中130家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鉴证,9家对全面的内部控制进行了鉴证,而仅有102家(73%)给予了明确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鉴证意见。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缺乏统一的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不同的注册会计师对于内部控制鉴证所依据的相关专业准则各不相同。
谢明发认为,“这些差异使得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报告与披露在很大程度上缺乏可对比性和可参照性。”
安永中国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人王海瑛介绍,考虑到特殊行业不同的评判要求,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还会针对本行业出具特别的应用指引,稍后即将发布,对三大行业所涉及的特殊内控问题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