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名:Lady Gaga
Lady Gaga第一次上榜,一冲就是第四,大大甩开麦当娜(Madonna) 、布兰妮天后级等流行歌手。Lady Gaga106天的全球巡演,与 Virgin Mobile 和宝丽来 (Polaroid) 等公司合作让她的预期收入达到了0.62亿美元。
另外,Lady Gaga占据了大量的新闻报道篇幅,同时她的音乐视频也成为了互联网的热门点击。她占据了福布斯100名人榜里占据了“社会化媒体和网络影响力”的头把交椅。
导演詹姆斯·卡梅隆 (James Cameron) 在久违十一年之后,重回榜单,名列第三。这得益于《阿凡达》(Avatar) 票房的成功,该片以破纪录的27亿美元的全球总票房打破了卡梅隆自己所创造的纪录,并因此成为有史以来票房收入最高的影片(《泰坦尼克 号》(Titanic) 凭借18亿美元的总入账高居票房首位长达12年之久)。
詹姆斯·卡梅隆 (James Cameron) 自己在过去一年里将2.1亿美元收入囊中随着蓝光版《阿凡达》创下销售新高并推出续集,预计卡梅隆在未来几年将继续赚得盆满钵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