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中国公司要收购美国的悍马!两年前这样的事情大家听了会觉得难以置信,甚至是天方夜谭,但是在2009年6月,这却成为一条千真万确的新闻 ,并且这则新闻的主角,也就是我们的这家中国公司还是一家此前知名度不高的民营企业。
新闻一出,舆论哗然。摇旗叫好者有之,悲观、担、忧怀、疑者亦不乏,观点莫衷一是。当然,目前通用汽车和腾中重工只是达成了谅解备忘录,因此这桩收购案的结果还很难预料。但不管怎样,这件事情至少标志着中国企业在世界经济舞台上愈加地活跃,预示着中国的工业化进程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是“中国制造”的骄傲。
但是当我们为“中国制造”的优势和成就而陶醉鼓舞的同时,我们更应该反思:我们能否做得更好?
如果说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后的第一步,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探索第二步:即利用外资“走出去”。
具体来说就是国家审批机关及相关部门是否可以考虑利用国外先进的资本市场来协助考量中国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呢?特别是面对收购悍马这样无关国家战略安全的项目。
在国内,PE投资方兴未艾,并购贷款刚启闸门,企业债券,民营企业基本不用考虑。但是在西方成熟的资本市场,利用股权、债券融资,协助企业收购兼并已经非常平常。既然这样,那么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完全可以在国门之外,利用国外的资本市场来做大做强。
上述的言论并非空穴来风,中国企业利用外资在海外投资收购是有成功先例的。比如德隆就曾在美国收购过制造企业;中信曾在澳洲收购过矿产资源。
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开拓海外投资的融资广度,充分利用国外发达的融资市场,以他山之石攻他山之玉,并将此作为一种制度和思维习惯。打个比方,这有点像解放战争时期,外线作战的部队不能总是依赖解放区的物资支援,而要在敌人后方自给自足。
此外,与国内的项目审批单位相比,国外的金融机构更了解当地的项目可行性。当中国的企业向这些国外金融机构融资时,由于他们会拿出真金白银,同时那些华尔街精英的职业升降还会和一个中国企业的投资连在一起,这个时候他们的审批通常是认真严谨的。如果他们同意融资,说明项目收购是有相当可行性的;如果没有获得同意,这并不等于说项目就不具备可行性了,但至少我们可以了解他们不同意的原因,比如其中有哪些风险因素我们没有考虑周全,我们企业的内部管理有无让出资人不放心的地方;如果融资成功,但是项目最终并没有如愿,那也是外资的钱打了水漂。
当然在海外融资的时候也要注意应该以被收购企业的资产和盈利预测作为主要担保,不能让华尔街老大们忽悠了,把自己的老本全都搭上。
总之,当项目不涉及国家战略时,主动利用外资,进行海外投资,应该成为中国企业的“走出去”方式之一。成了,中国企业赚大头;败了,华尔街为我们付大部分的学费。不管成败如何,我们都可以总结经验教训,为中国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赶超国际强手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