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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借壳上市在即 长江电力投资收益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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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金融服务业 时间: 2010-08-04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李阳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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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并购重组委7月30日有条件审核通过了长江电力(600900)投资的湖北能源集团借壳三环股份上市方案,标志着湖北能源集团整体上市实质上已取得成功。2007年2月,三峡集团公司与湖北省政府签订了《能源战略合作协议》,长江电力与湖北省国资委签订了《关于战略投资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协议》,各方共同研究制定了“战略投资、改制重组、整体上市”三步走战略。

  证监会并购重组委7月30日有条件审核通过了长江电力(600900)投资的湖北能源集团借壳三环股份上市方案,标志着湖北能源集团整体上市实质上已取得成功。长江电力有关人士表示,公司投资湖北能源时确立的“三步走”战略目标已经实现。

  降低长电持股风险

  湖北能源集团是目前湖北省属控股最大的电力能源企业,三家股东湖北省国资委、长江电力和国电集团分别持股50.96%、41.69%和7.35%。按照“以电为主,相关多元”的经营思路,湖北能源集团目前基本形成了电力生产、一次能源及金融股权投资等三大业务板块。电力生产板块涉及水电、火电、风电、核电,已投产可控装机容量543万千瓦,在湖北省内初步形成了鄂西水电和鄂东火电两大电力能源基地。

  2007年2月,三峡集团公司与湖北省政府签订了《能源战略合作协议》,长江电力与湖北省国资委签订了《关于战略投资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协议》,各方共同研究制定了“战略投资、改制重组、整体上市”三步走战略。2008年6月,湖北能源集团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进一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了公司治理。2009年8月,正式启动借壳三环股份上市工作,采用“资产置换加定向增发”的重组方式,推进整体上市战略的实施。

  公司人士表示,湖北能源集团成功借壳三环股份实现整体上市,有利于湖北能源集团拓展融资渠道,提升治理管理水平,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更好地保障湖北省的能源供应,促进湖北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增强长江电力所持湖北能源集团股权的流动性和股权价值,通过整体上市后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实现湖北能源集团的规范治理,降低长江电力股权投资风险。

  七年现金分红超百亿

  长江电力上市后,积极开发经营和投资并购优质发电资产,保证了长江电力经营业绩的持续稳步增长,并在对外投资的同时,坚持每年高额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今年7月23日,长江电力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完成实施,较高的派息率得到市场投资者的普遍认可。

  2003年到2009年,长江电力单户累计实现净利润约252亿元,累计分配现金股利161亿元,其中三峡集团累计获派93亿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每年现金分红原则上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0%。长江电力近四年现金分红金额均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65%。

  2007年到2009年,长江电力单户分别实现净利润53.72亿元、39.07亿元和44.97亿元,每股收益分别为:0.6035元、0.4154元和0.4584元,分配现金红利分别为:27.94亿元、20.32亿元和35.42亿元。长江电力近三年平均股息率约为2.1%。

  从历史来看,A股市场的股息收益率一直不高,A股市场1877家上市公司中,有880家在2010年没有对2009年利润进行分红,进行分红的997家公司中,平均股息收益率为1.01%,最高的为6%左右。长江电力2009年度股息率为2.96%,远高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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