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9日消息称,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第四期和第五期于10日开始发行并计息。第四期地方债的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2.37%;第五期地方债的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2.67%。
2010年地方债第四期债券计划发行面值为284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284亿元。其中天津、山西、吉林、江苏、河南、湖北省(市)额度分别为17亿元、36亿元、44亿元、62亿元、65亿元、60亿元。各省(市)额度以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四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
2010年第五期地方债券计划发行面值为186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186亿元。其中北京、天津、山西、吉林、江苏、福建、青岛、河南、广东、海南、云南省(市)额度分别为17亿元、8亿元、15亿元、19亿元、27亿元、14亿元、6亿元、28亿元、21亿元、8亿元、23亿元。各省(市)额度以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五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