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与封杀
一系列冲突的背后是愈发残酷的互联网竞争。
“这次冲突,客观上起到了警示作用。”龙伟告诉《中国企业家》,他们的目的之一,就是让那些潜在准备这样做的人止步。火热的OTO市场里,不少力量跃跃欲试,大众点评如果不表明态度,就等于默许别人引用他们的数据。
“但现在就不一样了。VC会问,我投资你这么多钱,数据怎么来?如果使用了别人的数据,他们会问苹果把你下架怎么办?大家都知道苹果平台的重要性,如果在这个平台上有致命缺陷,肯定不会投资的。这么做,效果非常好。”龙伟说。
但在吴世春看来,这就是大众点评赤裸裸的封杀,主要原因是对方收购未遂。按照吴世春的描述,冲突发生前,大众点评管理团队曾和他会面商谈收购问题。4月9日,他和大众点评CEO张涛就收购事宜长谈六个小时,最终因为股权比例和价格等问题未能谈拢。
大众点评网称,这只是“业务探讨”。他们融资后手握大量现金,的确有收购计划,按照投资惯例,业内表现不错的公司都会去调研,但食神摇摇并不是他们的收购对象。
“我创业这么多次,分得清楚是探讨业务,还是想收购。”吴世春对大众点评相当愤怒。他描述的版本是,应用下架后,苹果要求双方自行协商,他数次沟通大众点评,但对方不回邮件,不接电话,很明显是要“搞死”他们。当然这些邮件和电话,都作为对方拒绝沟通的佐证提交给了苹果。
事件愈演愈烈。6月27日的律师函中,大众点评要求食神摇摇删除的内容,包括餐厅名称和菜系等基础信息。龙伟以地图为例:“虽然街道、建筑属于自然信息,但地图是有版权的。”吴世春不同意这样的说法,他跟记者解释称,餐厅名称等数据是食神摇摇付费购买,花费几十万元,来自中国互联网地图提供商Mapbar。
这直接触及到食神摇摇的根基。如果苹果认定食神摇摇侵犯了他人的版权,这款应用可能再无上架机会。用法律决定产品乃至互联网公司的生死,这在以前不可想象。
于国富是中国最早从事互联网法律研究的律师之一。他见证了这一变迁。在他的记忆中,2000年左右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蓬勃发展时,互联网还被视为工具,业界在争论一个现在看来有点可笑的问题,“互联网应不应该有法律。”
此前互联网公司一度轻视法律,因为法律维权的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违法成本很低。目前,中国还没有出现赔偿额超过100万元的互联网诉讼,而在国外赔偿动辄数亿、数十亿美元,即便大公司也可能赔得倾家荡产。另外,涉及互联网的诉讼取证很难,损失认定更难,所以法律多半是互联网公司公关战的论据。
现在,形势陡然变化,法律重要性凸显。于国富分析其中的原因:第一,互联网排除了区域、行政垄断等天然壁垒,又是赢家通吃,竞争日益激烈;第二,中国互联网江湖气息重,有很多草莽英雄,倡导不拘一格,遵守规则的意识弱,受到侵害可能性大;第三,中国互联网资源有限,僧多粥少,公司之间可竞争的范围越来越小必将摩擦不断。“在中国,后来者极易受到豪门封杀。但在海外就不是,一个创新者很少会被模仿,也很少受到绞杀。”他说。
法务升级
这不是大众点评第一次维权。2008年,它就起诉爱帮网侵权。双方的诉讼共两起,历时四年,大众点评输了侵权官司,赢了不正当竞争官司。大众点评方面认为,版权侵权官司没有获得法院支持,因为举证太难。
在大众点评网,法务部有一项日常工作,就是去扫描竞争对手和市场的同类产品,检查是否有人盗用它们的内容。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有人甚至会在淘宝、猪八戒等网站上兜售大众点评的框架和数据库,推介内容相当诱惑,“想不想用三天时间做一个大众点评?”
龙伟说:“我不知道那是真是假,但的确有人在发布这样的任务。这就是现实的生存环境。”
正是这样的环境下,互联网公司法务部门的工作内容已远超出人们的想象。过去,法务部门仅仅是审阅合同和法律文书,顶多在产品大战之后再进行“补救式”的诉讼。现在,腾讯、百度等大公司都有几十人的法务团队,每个类别都有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比如腾讯,仅知识产权团队就有二三十人,现在已有2300多项专利。几家大的视频网站,都有专人进行维护,检测是否有人盗版自己的内容。甚至,一些公司的法务部门已经介入产品开发前端,那些重量级产品尚在筹备阶段,就会有法务人员介入,评估法律风险,有的还参与产品设计。
当然,诉讼也随之升级。过去的诉讼经常是针对知识产权的侵权,现在则更多起诉“不正当竞争”。于国富解释:“知识产权针对的是内容,是点状的,就算赢了官司,对方删除这条内容就行,别的可以继续抄袭,维权成本太高。但不正当竞争针对行为,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一切相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