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的交易重税,再次将中国房地产业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其实,中国人自古就重视房地产,对土地和房子有着近乎迷信的眷恋。让我们看看,古代都有哪些靠房地产发家的富豪。
中国当代房地产交易也就是最近二十几年的事情,而现在房地产市场上的很多现象在古代都出现过。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到新中国建立,中国有着长达两千多年的土地私有化阶段,土地和田产的交易变得更为频繁与多样化,“大地产主”以各种发家手段出现在历史中。
卓王孙——把财富转移成不动产
司马迁曾在《史记》中讲过一个汉代大家族的发家史。
战国时期,秦国打败了赵国,为了国家安全,秦国下令把赵国的大户人家迁往原赵国国境之外。很多赵国大户都贿赂秦国的主事官员,希望能够迁徙到离家乡近一点的地方,而卓王孙(卓文君之父)的祖先,却反其道而行之,要求迁到遥远的四川。
原来,赵国附近都是人多地少,而且战乱对生产力和社会民生的毁坏相当严重,生存压力很大。而千里之外的四川,人少,土地肥沃,蜀人又善于做生意,其民间有着悠久的商品交易传统,于是卓氏一家便舍近求远,主动要去人生地不熟的四川。
的确,从战国末期,秦国兼并蜀国,派李冰父子建造都江堰水利工程之后,成都平原便成为旱涝保收的天府之国。而且,在秦国统一东方六国的大规模战争中,四川偏居西南一隅,并未遭遇高强度的战争破坏,其生产力和商贸水平,远远高于常年相互攻击的战国七雄。
卓家被迁往成都平原西南边缘的邛崃(今邛崃市)。因邛崃是四川盆地与川西山区的过渡地带,卓家又在邛崃山区发现了铁矿资源,于是卓家便利用家族早年的炼铁技术和营销手法,在山中炼铁出售,逐渐形成大气候,并把铁卖到云南等地。发家之后,卓家陆续买进大量的田产,成为四川乃至全国有名的大地主和大商人。到汉武帝时期,卓家在卓王孙的经营之下,财富达到顶峰,仅使用的仆人就达到1000人,所拥有的田产阡陌连片,可以在里面打猎游玩。
点评:把财富转移成不动产——土地,一直是中国商人乐此不疲的事,因为他们实在找不到更能使财富保值、增值的手段,也找不到新的投资渠道。卓王孙的祖先远离发展潜力较低的地区,到土地等资源丰富的异乡进行创业,对今人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窦——古代“王健林”,自建商业广场
唐代德宗(779~805)时期,长安城有一个叫窦乂的官宦子弟,很小就懂得生财之道。13岁时,他有一个亲戚从外地回到长安,给小字辈带了很多漂亮的丝绸鞋子,其他小孩都把鞋拿回家穿,只有窦乂,把别人挑剩下的鞋都要了,然后到街上出售,获利颇丰。
尝到甜头后,窦乂更是萌发了做生意的念头,并时刻观察着长安城的各种商业动向。不久,他通过在街上捡榆钱儿,进而发现栽种榆树有利可图,因为榆树枝叶可以做燃料,而榆树主枝可以做建筑木材。但他小小年纪,怎么可能有田地种树呢?找家人要,成功的可能性也不大。
窦乂的伯父是朝廷管理祭祀、祠堂等土地的官员,而一般祠堂周边都有一些利用价值不高、无人购买的土地。刚好,窦乂发现一个祠堂旁边有一块闲置的空地,于是打着要到这个祠堂苦读诗书的幌子,向伯父借用了这块地皮。窦乂自己动手,辛勤耕耘,种下了大量榆树。
5年之后,窦乂18岁,这块无人问津的地皮,也变成了一片长势喜人的榆树林。窦乂把榆树按不同部位分类出售,榨干每一棵榆树的价值,也把这块地皮的价值发挥到最大。20岁不到,他就成为长安城的大富豪。
此时,长安城内西南部有一块十余亩的低洼地,城市的垃圾污水都流向此地,属于城市中最不值钱的地块,而地皮的所有者也一直想出手这块地,却找不到买家,窦乂便低价买入这块看似毫无商业价值的地皮。
接手之后,他填平地基,建设房屋,开发了二十多个店铺,只出租,不出售。在此基础上,窦乂还连片开发,综合治理,修缮道路,排出污水,把以前的一块废地变宝地,并带动周边发展,使之成为长安城的又一处商业繁华之地。而窦乂自己,大获其利,逐步成为唐代赫赫有名的富豪,被誉为中国房地产开发的祖师爷。
点评:窦乂收购“废地”,开发和引导城市的商业规划和建设,以小搏大,最终以低成本获得了高利润。
沈万三——趁战乱低价收购土地
元代末期,各路反元势力风起云涌,当时江浙一带被起义军首领张士诚占领。苏州商人沈万三便与张士诚搞好关系,一来自保,二来行商方便。而此时,因为起义军与元朝廷的战争,使得江南居民大量逃亡,于是这里的大量田地要么被遗弃,要么无人问津,即使有人出售,价格也超低。沈万三抓住这个机遇,通过与张士诚的私交,低价收购田地,甚至有些田地根本就没花钱。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沈万三当然也懂得这个道理,他在张士诚稳定占领区农业和生活的政策之下,对自己所购得的田地进行大规模的水利开发,疏通河道,建设高效的农田灌溉系统,使手里的田产增资。
不过,张士诚政权在江浙一带很快遭到朱元璋的攻击,刚要走上正轨的江南农业再次遭受重创,田价再度暴跌。这对别的大地主来说是巨大的灾难,但对于沈万三来说,却是机会的再次降临。他再次大量低价买进田产。如此累计多年,沈万三终成江南首富。
点评:战乱虽然不是每个创业者都能碰到的机遇,但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商机,若能够如沈万三那样,抓住每一次机会,定能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财富神话。
王同春——开渠造地
与沈万三一样,靠经营土地发家的还有清末民初的“河套王”王同春。不同的是,沈万三是以水利开发来提高田地的质量,而王同春是完全依靠水利灌溉来开发荒地。
王同春,生于1852年,河北邢台人。他13岁时,就随族人到河套地区(今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黄河流域一带)当挖渠的渠工。原来,河套地区虽有天然的水利资源,但因开发过晚,灌溉系统非常落后,于是从中原地区招来大批挖渠的渠工,把黄河之水引入农田。
王同春年纪虽轻,但很快掌握了挖渠的技术,并小有名气,成为工头。不过,更为重要的是,他发现河套地区地广人稀,在此搞水利开发的老板都发了大财,如果自己能够拥有一块土地,那就能利用自己娴熟的挖渠技艺,让土地增值更多。
于是,28岁时,王同春开始单干,并以隆兴昌(今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县城)为中心,挖渠灌溉田地。29岁时,他抓住了一个机会,租借了河套地区一个喇嘛庙的田产,经过近十年的开发,开挖了一条长达115里的干线渠道,灌溉田地2000多公顷,挖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有了良田,就会有人来定居,于是,王同春以隆兴昌为据点,设立“隆兴长”商号,经营粮食、毛皮、生活百货等商品,狠狠地赚了一笔。之后,他把各项盈利再次投入到开渠的事业中,到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王同春50岁时,达到了事业的顶峰——共开挖河渠干流5条,支流270余条,改造良田340万亩。他本人每年收入光粮食就有近3000万斤,还有地租和灌溉水费可得银两17万,成为河套首富,并被称为“河套王”。直到今天,五原县的县城隆兴昌镇,依然是取名于王同春所创立的商号“隆兴长”。
点评:1960年代,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公社的一个大队,开山凿坡,修造梯田,使粮食亩产增长了7倍,全国农村兴起了“农业学大寨”运动;而香港更是以移山填海方式扩展土地,打造新城……以人力战胜自然,不是不可能的。
特约作者简介:
梁盼:北京农职学院教师,专栏作家,商业文化与商业史学者,致力于中国经济史和世界经济史研究,以文史写经济,以经济树文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