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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林:要增加农民收入就意味土地价格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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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12-24 来源:《商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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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讲,市场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如果市场起决定作用,今后就是要以市场为导向。这一次除了提出加快注重保障房建设以外,没有提到更多的房地产调控,这就是进步。

  三中全会的改革决定对房地产的影响是利好的。

  首先讲,市场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如果市场起决定作用,今后就是要以市场为导向。这一次除了提出加快注重保障房建设以外,没有提到更多的房地产调控,这就是进步。

  过去的文件当中,每一次都要提宏观,都要提房地产调控,把调控变为解决房产市场问题的一个主要做法,是极其错误的。所以要加强市场决定性作用的话,调控相对就会弱化,保障的由政府来抓,市场由市场自己去发展,我觉得对房地产是利好的。

  现在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不是像大家所想象的,什么地方的土地都好卖,什么地方的房子都好卖,除了几个城市,特别是北上广深可能相对供不应求,大部分地区两年之后已经无需调控。除了这几个城市还需要调控,大多数城市土地现在已经过量售卖,消化原来存量土地就需要时间了,现在很多城市的房地产都卖得非常困难。因此,现在的土地财政可能真的走不下去了,需要改革。

  这次如果真的推动土地改革,可能还会造成土地价格在短期内比较大幅度地上升,因为这次提出来的是要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统一土地市场制度。为什么叫城乡统一?城市土地过去是拆迁,要获得很大的补偿,农村的拆迁,农民就没有享受过多的利益。这次提出保障农民利益,可能将来农用地,虽然不能完全像国有土地一样,完全流转,但是下次农用地征地的时候,有可能提高对农民的补偿内容。或者是农民在交易当中,获得利润当中有一定的分成。如果这样的话,我相信在短期里土地价格可能会有所上升。

  在改革开放这30多年里,我国经济虽然获得很大的发展,但是在相当一定程度上来讲,实际上是过多获取了农民的利益,这个问题也到了需要解决的时候。可能一开始先让农民获得更多的收入,或者再退一步,农用土地,至少可以用宅基地去抵押。

  甚至再进一步,农用的土地可以上市场流转,建立一个城市国有土地市场,再建立一个农民土地流转市场,可以去流转,可以去转让等,然后最终才会走到同地同价同权这么一个程度,那是相当长的一个过程。

  无论怎么改革,总体原则就是农民增加收入,那就意味着土地价格要上升。这一次会议以后,农民的预期也提高了,再拆迁起来也不会像以前那么顺利了,起码他预期收入在增加,这个时候,我相信补偿的条件、地价的价格,以后都是有上升的过程。

  这一次中央特地提出了事权财权要做到匹配,这是非常清晰的。现在中国的最大问题是中央地方的财权事权不匹配,地方干很多事,教育、卫生、环保、交通,这都是花钱的事,但是恰恰没有稳定的财权。事权大财权少,地方政府能干什么,当然只有卖地了。如果财权事权能够匹配、相适应,那一定就是在税收的切分上有新的方案,只有这个财政体制改革了,事权财权匹配卖地才会少。如果做不到,那就只有一招,卖地。

  如果卖地少了,保障房也少,可能的结果就是房价上涨得更快,减少卖地这是必然趋势,不然再卖几十年可能子孙后代的事就会更加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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