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收购和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了解存在问题,东北电监局按照国家电监会《关于对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情况和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办输电[2008]32号)要求,在电力企业自查阶段完成后,于9月11日启动了东北区域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收购和电价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工作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分别召开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自查情况汇报,深入了解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及电费结算情况,发现存在问题;二是根据电力企业自查情况和座谈会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对电网企业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提供接入工程情况、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与电网并网的情况、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安全运行情况等进行实地查看。
检查工作结束后,东北电监局将根据电力企业自查情况和现场检查情况,于10月30日前完成《东北区域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收购和电价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并报送国家电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