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多次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的台湾著名诗人余光中,日前在南京的“媒体见面会”上对“诺奖”不以为然,称诺贝尔文学奖是西方人的文学奖,在评选过程中,对非欧洲和非英语的华语作家存有很明显的偏见,他建议,“华语作家完全可以设立自己的诺奖”。(10月11日《现代快报》)
说诺贝尔奖是国人多年的心头之痛也许并不过分,多少年来我们始终无缘捧奖,以至于不少人常常转而热衷于对获奖者“中国情缘”的开发。且不说最有代表性的对钱永健的“钱学森堂侄”式表达,即便如今年的文学奖获得者勒·克莱齐奥这样一位与我们丝毫沾不上边的法国作家,也能对他做出“喜欢老舍小说”这样一种中国式挖掘。
不过与此相对,另一种姿态也开始渐渐出现,那就是“不屑”。勒·克莱齐奥获奖以后,大陆作家叶匡政就直截了当地断言:勒·克莱齐奥属于三流作家。现在,余光中更是直接把口水洒向了诺贝尔文学奖本身:“诺贝尔文学奖评审委员会的18个老头子里,只有一个懂中文”,可谓异曲同工。
评委的组成和不同语言自身的影响力,事实上都可能影响到评奖的结果。不过广而言之,大凡评奖,总是有各种因素的影响,本来就没有什么绝对的公平。“华语作家完全可以设立自己的诺奖”,就能保证评奖的结果绝对公正了?大概不会。所以恰恰在诺贝尔文学奖旁落他人之时发出这样的“不以为然”,其实倒难免让旁观者更加不以为然。
获奖是一种水平的象征,不过这并不等于文学作品的价值都是通过诺贝尔文学奖来实现的。获得诺贝尔奖,更多只是使得该作者的姓名前多了一个修饰的称号。文学作品的价值取决于作品自身的魅力。同样,华语文学的地位也只会取决于有多少优秀的华语作品而不是多少华语奖项。莎士比亚、托尔斯泰、狄更斯和马克·吐温,都没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可是好像也并没有听到他们呼吁重新设立一个奖来与诺贝尔奖相抗衡。
事实上,现在的华语文学奖并非没有,新加坡的“花踪文学奖”,香港浸会大学的“红楼梦奖”,都是颁给华文作品的,可惜的是,它们根本无法与诺贝尔文学奖相提并论,影响力之小,说到底只是这些获奖作品的影响力太小。
作家最应该关注的永远是作品,只盯着评奖的作家大概很难写出流传深远的作品,反之,如果华文作品真正能够出经典巨著,引起读者的广泛共鸣,文学本无国际,又如何不会在不经意间捧得大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