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保证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执行到位,维护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2008年下半年,东北电监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执行监管。一是分别召开了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收购和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座谈会,介绍了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收购和电价政策执行情况,通报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设、投产及规划、合同协议签订及执行等情况;二是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对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情况和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办输电[2008]32号)要求,成立了以杨子江副局长为组长的检查组,对东北区域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收购和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三是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核实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电价附加调配有关数据的函》,东北电监局对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电价附加调配方案广泛征求区域内电力企业意见,对有关数据进行认真核对,并对方案中的相关内容提出修改建议。
通过开展以上监管工作,掌握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电价、补贴执行以及电费结算等情况,对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理并报送了国家电监会,以期切实保证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利益,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