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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良洛案行贿者开发商获刑10年

类别:产经时间: 2008-12-15

标签:腐败 行贿 周良洛 开发商

200万元对于一般家庭来说是不小的数目,但是对于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来说它只不过是帮朋友办一次事而得到的好处罢了。

    为感谢大学同学周良洛(海淀区原区长)帮其拿到了海淀区西北旺镇的“竹林”项目,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平向周良洛行贿200万元。

    记者昨日获悉,在周良洛被判死缓之后,市二中院以行贿罪一审判处李平10年有期徒刑。

    1978年至1982年间,李平与周良洛一起就读于清华大学电机系,二人关系不错。毕业约10年后,周良洛从清华大学团委书记的岗位上步入仕途,先后担任朝阳区区委宣传部部长、海淀区委副书记。这其间,李平一直与他保持着联系。

    2002年11月,周良洛正式出任海淀区区长,提出了开发海淀区西山、百望山以北的北部地区战略规划,并自任开发建设委员会主任。此时,李平已当上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副总经理。该公司筹划开发的竹园项目,位于海淀区西北旺镇,恰在周的北部规划之内。

    法院查明,2005年,李平找到大学同学周良洛,希望其能帮助自己取得“竹园”项目。同年9月14日,“亿城股份”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以2亿元的价格,取得了位于海淀区西北旺镇的约19.85公顷规划建设用地的开发权。此前有媒体则披露称,当时西北旺区域的楼面地价超过8000元/平方米,而亿城所拿土地的楼面地价只有610元/平方米。

    法院认定,在亿城房地产承接“竹园”项目过程中,周良洛提供了帮助。2006年3、4月间,李平先后给予周良洛200万元的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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