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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启动化肥产品定价机制改革

类别:农林渔牧时间: 2008-12-26

作者:王佑 杨乃芬

标签:农业 新闻

  继成品油之后,化肥产品的定价机制改革也将启动。

  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促进化肥行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会议指出,将加快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适时将所有化肥出厂价格及除钾肥以外的一般贸易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取消对化肥生产流通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继续对市场集中度较高的进口钾肥实行适度价格监管。

  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李国祥向《第一财经日报》介绍,我国化肥出厂价格一直实行政府指导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资价格逐步走向市场化是必然的趋势。

  长江证券(8.62,-0.11,-1.26%)研究员徐斌对本报表示,将化肥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这一说法,属于首次出现,这可能是从准市场化向市场化的一种演进。

  一位基金研究员告诉记者,在目前的淡季控制尿素等化肥的出厂价没有意义,“一些企业的出厂价格已经低于限价。”据了解,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化肥的主要原料价格都有了大幅下降,并且有继续回落的趋势。美国磷酸二铵的价格比年初下降了40%,直落800元/吨。根据商务部价格监测,11月份国内硫酸平均价格较10月份大幅下跌24.1%,较去年同期下跌33.0%。

  12月24日,福建地区的出厂尿素价格为1750元/吨,而市场批发价也仅高出50元。如永安和富宝等尿素装置都不能满负荷运行。在甘肃,销售价格也在1780元/吨,但是基层经销商们都没有购买化肥的热情。

  “在这种情况下,对化肥价格的干预政策已经没有必要了。很多生产企业在高价储存的生产原料还未消化,明年化肥价格还会进一步回落,这些企业将会更加困难。”李国祥说,“放开价格对企业短期内没有大的作用,但是减少政府干预,有助于价格杠杆的发挥。有利于整个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24日的会议还决定,适当控制磷肥、氮肥产能,加强钾肥资源勘探开发建设,合理有序增加钾肥生产;完善农资综合直补调整机制,确保农民种粮收益不因农资价格上涨而下降;推进化肥流通体制改革。

  另外,国家还将允许各类投资者进入化肥流通领域,鼓励和扶持发展大型化肥流通企业;加强进出口调节,完善化肥储备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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