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日起,新的“家电下乡”试点范围已从3个省扩大到12个省区,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冷柜)、手机、洗衣机,农户购买此类家电可享受13%的财政补贴。
小小的家电产品之所以会引起我国最高决策层的高度重视,与当前日益严峻的经济形势密切相关。
专家指出,面对世界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运行带来的挑战,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对农民购买家电实行财政补贴,是我国扩大内需尤其是挖掘农村消费市场潜力、缓解家电行业困境、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据测算,我国农村2亿多户家庭,即使农村家电普及率仅提高1个百分点,每种家电也可以增加200多万台的需求,而连续四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
那么,怎样才能确保“家电下乡”进村入户,真真正正地把这项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的“三赢”举措落到实处呢?
落实“家电下乡”政策,政府和企业首先要转变观念。“通过‘家电下乡’,我们对农村购买力状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河南省新乡市商务局副局长王贵滨说,“过去总认为农村购买力低,‘家电下乡’之前,我们过低估计农民的购买力。”
新一轮“家电下乡”为外销放缓的家电厂商提供了新的发展领域。近几个月来,家电行业受金融危机影响,开始从前几年的高速增长转为低速增长,部分家电产品甚至出现了较大幅度的负增长。统计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家电行业季节调整后的利润增速分别为33.59%、18.14%和7.25%。有关预测显示,四季度家电业整体利润仍会持续下滑。“家电下乡”的扩大,将有助于家电企业获得新的发展空间。
其次,“家电下乡”试点中曾暴露出产品种类和型号偏少、与农民需求差距大等问题。继本月实施的第二轮“家电下乡”将补贴品种由3种增加到4种后,此次国务院进一步提出增加补贴品种要求。有专家建议,是否可以考虑适当增加诸如太阳能热水器、农用汽车、农用机械等品种,增加农民消费的选择余地。
鉴于农村节电普及率低、电压低、信号差、产品易受潮等特点,下乡家电产品在节能、环保、耐用和安全等方面的标准甚至要高于城市家电产品。中标企业应开发设计适销对路的家电产品,如宽电压、强信号的彩电,强信号、待机时间长、便于收发农业科技信息和市场信息的手机等。企业还应简化不适合农村消费的功能和包装,确保质量可靠、功能实用、物美价廉。
元旦、春节将至,为防止一些不法商家借“家电下乡”名义,向农村销售翻新废旧家电等产品,质检系统还要加大监督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惩处家电产品下乡中的不法行为,维护好农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