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租赁服务时间: 2008-12-29
标签:法律 新闻
(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张建南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任命刘贵祥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三、任命卫彦明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四、任命王振宇、包剑平(女)、安翱、吴少军、李杰、郃中林、胡立新、夏君丽(女)、董华(女)、虞政平、翟超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五、免去李玉成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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