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时报1月1日报道 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今日开始施行,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新《条例》在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防火组织、森林火灾预防措施、森林火灾划分级别和标准、应急管理机制及法律责任等方面都进一步做了规范和完善。新《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加强依法治火,推进森林防火事业科学发展,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重大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以新《条例》为基础,进一步深化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力争把森林火险降到最低;要把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第一任务,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和火险隐患大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切实消除一切火灾隐患;要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严厉处罚违规用火人员,依法追究森林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大力宣传野外用火的相关规定和安全用火基本常识,做到宣传到户、发动到人,切实增强全民安全防火、扑火意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持续出现大风、干旱天气,林农炼山、农事用火增加,进山旅游、燃放烟花爆竹、祭奠扫墓等活动急剧增多,森林防火形势相当严峻。
针对这种情况,通知强调,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各地各级森防指、武警森林部队和各航空护林站要结合当前森林火险形势,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健全森林防火分级响应机制,加强战备值班,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火情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处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要通过卫星、空中、地面等手段全方位加大对辖区内森林火情火警的监控力度,加大巡护密度,武警森林部队和地方各级专业消防队在高火险地区、高火险时段要靠前驻防,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出击,集中优势兵力,速战速决,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来源:中国林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