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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利国利民的阳光工程

类别:能源时间: 2009-01-05

来源:邢台日报

标签:能源 新闻

  2008年10月25日,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太阳能热利用专业委员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太阳能建筑专业委员会联合将“太阳能建筑城”匾额授予了邢台市。由此,我市成为全国首座“太阳能建筑城”,也标志着我市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步入了新的阶段,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这项利国利民的阳光工程,赢得了市民的一致好评,得到了省内外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为全国各地推广太阳能在建筑中的综合应用提供了样板。

  决策缘由

  缘于科学发展。近年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煤化工、冶金机械装备制造、硅材料三大新兴产业和纺织服装、食品医药、新型建材三大特色产业,以及与旅游业初步形成了“6+1”产业新格局。在开展“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邢台怎么办”的大讨论中,市委、市政府清醒地认识到:“十五”期间,虽然完成了各项经济指标,但仍存在着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资源短缺、基础设施滞后等不协调现象,尤其是在2006年全国“城考”中,我市被列为39个空气质量劣于国家三级标准的城市之一。调查研究结果表明,我市之所以污染严重,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取暖、饮水、洗浴用的冒烟锅炉多。面对严峻的现实,市委、市政府认为,要把邢台打造成清洁宜居的城市,必须从开发新能源入手,谋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走太阳能建筑一体化之路。实施这一工程,符合科学发展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广大市民需求,也是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具体体现,具有勃勃生机和无限商机。

  缘于地域条件。打造太阳能建筑城,首先要考虑的是可利用的太阳能资源优势。在提到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普及时,业内人士都有这样一个说法:南有春城(昆明),北有牛城(邢台)。我市所处纬度属于太阳能日照充足区域,全年平均日照数达2800-3000小时,日照率为50%-70%,大大超过了全国平均日照时间2200小时水平,属于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地区之一,建造太阳能建筑城有良好的太阳能资源优势,自然条件得天独厚.

  缘于历史根基。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我市群众就开始自发利用太阳能资源,最常见的是安装多种形式的太阳能热水器用于日常生活。但由于缺乏统一管理,不仅形不成规模,并且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市委、市政府实施“太阳能建筑城”战略,强调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政府让利,群众受益,赢得了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缘于技术保障。打造太阳能建筑城,过硬的技术是保障。我市太阳能产业在全省起步早,利用率高,优势明显。目前有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20余家,年产太阳能集热面积18万m2,可满足1200万m2民用建筑的需求。在省内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的前10位中,我市企业居第3位。其中,河北三环太阳能有限公司是全省业内的龙头企业,被列为河北省太阳能利用科研基地,2006年首批通过国家CGC产品质量认证;河北晶龙集团是世界最大的单晶硅生产基地,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宁晋太阳能硅材料产业基地”;河北光源太阳能公司是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13项国家专利,达到了国内外先进水平。所有这些,都为打造太阳能建筑城提供了必要的技术保障。

  具体措施

  深化认识,思想发动。打造太阳能建筑城,是一项新兴的事业。为打开新局面,确保有一个良好开端,2007年初,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实施建筑一体化打造“太阳能建筑城”的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以及工作重点。《意见》强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壮大太阳能产业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抢抓新机遇,打造新优势,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典型带动,规模应用”的机制和模式,大力推进太阳能在建筑中的应用,加快发展阳光经济,努力把我市建成太阳能建筑城。市政府将总体工作划分为近、中、远三个阶段性目标,计划到“十一五”末,实现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60%以上,建成100个太阳能小区和300个太阳能村庄,太阳能及相关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0亿元,成为全国范围内太阳能普及率最高、科研水平最强、生产能力最大、市场份额最高的地区之一。市政府《意见》的颁布,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打造太阳能建筑城工作及其重大意义有了深刻认识,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心,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政府主导,政策推动。在打造太阳能建筑城具体实践中,我市注重彰显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积极组织实施“四统一”:统一编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统一印发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统一制订安装太阳能建筑一体化优惠政策;统一组织实施建筑一体化工程验收竣工备案。在实施过程中,努力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保障到位。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建设、规划、发改委、财政、科技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市建设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工作。二是法规保障到位。编制了《邢台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这是除深圳市外全国第二个城市编制的专门规划,将其纳入全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市政府办公室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的通知》,对2007年开工的太阳能建筑一体化项目,给予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少50%优惠;对往年开工的太阳能建筑一体化项目,市财政按每户500元标准补贴给建设(开发)单位;对2008年底前市区学校、医院、福利院等公益事业单位,安装太阳能热水(开水)系统的,市财政按总造价的10%给予补贴。同时,对“太阳能建筑城”的相关项目,有关部门优先保障项目用地,优先列入重点项目管理,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在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我市实现了太阳能热水器应用由民间自发、无序安装到政府主导、有序管理的根本性转变。三是监督管理到位。市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在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光伏发电技术,坚持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四是技术保障到位。联合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举办技术培训,邀请专家现场指导,开展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设计竞赛,获奖作品辑印成册,供全市宣传推广。正如市委书记姜德果所说的那样,这项工作如果单靠市民自发地应用或靠企业、开发商来推动,速度相对来说都要慢一些。只要政府拿出一部分资金,用政策扶持引导,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调控作用,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典型引路,辐射带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工作中,我市以示范项目为切入点,把金盾花园、锦绣中华园和邢台师范学院等住宅小区、学校作为试点,公开进行招投标,组织实施了太阳能示范工程,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定期到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示范工程顺利实施。为加强示范项目的宣传和推广,召开示范工程现场会,建筑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展示会,将示范工程取得的经验和成果进行推广,从而不断影响和带动全市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工作开展。金盾花园在规划之初,就将太阳能利用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既满足了太阳能的技术要求,又保证了建筑立面的美观协调,为我市“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建筑领域的应用起到了示范作用,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在示范工程的辐射带动下,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迅速向全市推广普及。

  市场运作,服务促动。太阳能热水系统市场价格较低,并且不用电、不烧煤,使用寿命在10至15年,支出的费用两三年就能节省出来。省钱是普通居民接受太阳能的前提条件。在实践中,有关部门把握老百姓这种追逐实惠的心理,加快市场运作,对2005年7月1日审批且预留管道的多层建筑,在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时,开展“四项服务”活动。一是施工图设计到小区。组织原设计单位对需要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单体建筑,按照国家《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补充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设计,将变更后的施工图送到建设单位。二是施工图审查到小区。审图机构跟踪服务,深入到建设单位,按照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要求,对变更后的施工图进行审查,现场签署审查意见。三是竣工验收备案到小区。在建设单位组织好竣工验收,资料齐全后,立即安排人员上门服务,办理备案手续。四是财政补贴拨付到小区。建设(开发)单位对其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工程验收合格后,提交财政补贴申请和审批表,经市财政局综合科、市建筑节能办公室审核后,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建设(开发)单位。这样,极大方便了群众,真正把政府关心民生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了小区,以高质量的服务促动了太阳能建筑一体化项目的实施,树立了效率政府的新形象。

  部门支持,协调联动。打造太阳能建筑城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我市充分发挥建设部门牵头作用,注重各部门之间沟通合作,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良好局面。一是在建设系统建立了从设计、审图、节能备案到竣工验收等一套完整闭合管理机制;二是市建设局、市规划局联合对43个往年建设的居住建筑项目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督查,联合开展服务到小区活动;三是与太阳能企业协作,督促为用户提供优质规范和便利的产品检修、维修服务;四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联合,谋划建设一批太阳能村庄。在打造太阳能建筑城的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种信息、人才、技术等要素,为推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明显成效

  惠及了千家万户。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工程顺利实施。据统计,2007年以来,市财政补贴用于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太阳能照明专项资金2214万元,全市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小区69个,单体建筑567项,建筑面积294万m2;在学校、医院、宾馆等公共建筑新安装集中式太阳能集热器5787m2,日供热水368吨;家庭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65.5%,学校、宾馆、浴池等安装集中式太阳能集热器2.7万m2。市、县筹资3662万元,在郭守敬大道至西山宾馆、七里河新华路大桥、东三环路、邢襄工业园区、达活泉公园、宁晋县城等安装了太阳能路灯、庭院灯2116盏,形成了城市新景观,提升了城市新形象,极大地改善了市民的居住环境,被群众称之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实现了节能环保。据测算,邢台市累计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居住面积1038万m2,占既有居住建筑面积的66.7%,2007年以来,多层住宅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率达100%,仅此一项年节约标煤10100多吨,减少二氧化硫、灰尘等排放物6800多吨,或节电3300多万度,既节能减排又省钱环保,实现了经济效益和城市环境的协调发展。到2010年,太阳能建筑城初具雏形,预计可节约标煤6万多吨,减少二氧化硫、灰尘等排放物3万多吨。2007年全国“城考”我市名列全省第三,仅次于秦皇岛和廊坊,这标志着我市彻底摘掉全国空气污染“黑帽子”,走在了全省节能减排前列。

  2008年全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级天气51天,好于二级天数331天(含一级天气),全省排名第三。

  带动了产业发展。实施太阳能建筑一体化,不仅为太阳能企业带来了发展的机遇,而且促使企业产品升级,下大力量研发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太阳能采暖、光电应用等关键技术。据统计,2008年太阳能单晶硅和热水器行业产值达到120亿元,同比增长88%,实现利税27亿元,同比增长74%。2007年以来,我市有6个项目被建设部、财政部列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2008年我市有4个项目被河北省列为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河北光源太阳能公司新型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被建设部列为2008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化基地。《河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把邢台市打造太阳能建筑城列为扶持对象,2008年我市统筹协调利用中央和省专项资金630万元,在4个县市的19所中小学开展“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工作,通过沼气与太阳能新能源综合利用,解决了学生如厕、师生饮水、洗澡等问题。

  塑造了城市品牌。我市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应用中因政府主导特色明显,被建设部科技司推荐,两次在全国性会议上做典型发言;4个项目被建设部、财政部列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河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中把邢台市打造太阳能建筑城列为扶持对象,《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建设报》、《河北日报》、河北电视台等30多家媒体对邢台市打造太阳能建筑城进行了报道。2007年我市先后两次参加中国2007(济南)国际太阳能热利用大会和中国节能环保高层论坛,并做典型发言和演讲,同时,我们还承办了建设部90㎡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实体住宅布展任务,不仅塑造了邢台“太阳能建筑城”的品牌,而且宣传推介了我市太阳能采暖、热水、照明和CL体系的应用技术和效果。2007年10月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了我市抓住群众需求,制定鼓励措施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的做法。2008年4月9日,河北省建筑节能座谈会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现场观摩会在我市召开,对我市创建全国首座太阳能建筑城的经验进行了总结推广。我市集中式太阳能热水工程还安装到全国10个省市及越南、泰国、丹麦等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外都产生了较大影响,有效地塑造了邢台城市形象,提升了邢台城市品位,提高了邢台知名度和美誉度。(执笔:刘育才 申振刚 翟恒杰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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