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轮原油低价很可能至多持续一年,在可能稍纵即逝的国际低油价面前,国家原油储备能力依然遭遇很大挑战。全国工商联在《关于抓住机遇完善石油储备体系建设的提案》中如此写道。全国工商联和民建中央这次都提出了《向民营企业开放石油储备体系》的集体提案。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的石油储备工作从1993年开始酝酿,2003年中央正式批准。据已公布的信息显示,第一批四个战略石油储备基地兴建历时5年,并已于2008年全面投入使用。2009年中国将开建第二批锦州等8个战略石油储备基地,根据规划,我国战略石油储备在2020年,将增至相当于3个月进口量的水平,达到国际能源署的建议标准。
全国工商联在提案中指出,目前,二期工程刚起步,几大石油公司的商业基地也需要一个漫长的建设周期,但这一轮原油低价很可能至多持续一年。在可能稍纵即逝的国际低油价面前,国家原油储备能力依然遭遇很大挑战。
全国工商联建议,实行“藏油于民”,民营石油企业拥有的具备相当规模的油库由于没有油源,大多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民企参与国家石油储备,既有利于减少国家财政支出,降低国家石油储备成本,又可以让民企发挥其经营灵活、信息灵通、目标小的优势,形成多元化、多成分的海外兵团,使收购油源的行为更灵活;而且,石油储备只有分散,安全性才会更高。
民建中央在《关于利用民间资本加快我国石油储备的提案》中也指出,从国际经验看,打造多元化的石油储备体系是主要方向。目前,欧美、日韩等国家都有商业石油公司、民间组织机构的参与,并占据着很大份额。
目前的问题是,民营企业只有极少数有原油进口权。全国工商联估算,如国家实行相关政策,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国家石油储备设施,估计在短时间内还能增加至少10%的可用于国家石油储备的能力。全国工商联下属有石油商会,其会员及负责人中很多来自民营石油企业。
在提案中,全国工商联提出了三个具体建议:将符合条件的民营油企纳入国家石油战略储备体系;将国家二期工程的部分储备计划,交予具有进口牌照资质的民营企业;把“民营油企参与石油储备”写入正在起草《国家石油储备法》。通过立法,给民企以合法“名分”。
民建中央也提出了三个具体建议:一,放开石油进口权。允许民营企业进口和经营原油,支持和鼓励具备一定资金、设施条件的民营石油企业“走出去”找油。二,将民营石油储备库纳入国有管理,国家可以以租赁方式租用符合要求的民营油库储存原油,由民营油企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三,以信托理财产品方式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石油现货。由信托公司发行信托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信托资金主要投向石油或汽油现货而非石油期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