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非公经济“两个平等”即法律上的“平等”保护和经济上的“平等”竞争,成为非公经济发展的新视角,民营经济腾飞的新契机。
数年时间内,民营经济已经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
民营经济成为了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个体、民营经济已经占到整个GDP的40%,GDP增量中的70%-80%来自于民营经济。
民营经济成为增加就业的主要渠道,其就业量占全国非农就业人数的80%左右。至2007年,全国登记注册的个体、民营企业就业人数达1.27亿,实际就业人员可能在2亿左右。
民营经济成为自主创新的主要力量。在5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70%是民营企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技术自主创新的70%、国内发明专利的65%和新产品的80%都来自于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95%以上是民营企业。
民营经济成为税收的重要来源。2007年,民营企业纳税总额达4771.5亿元,占全国税收总额的9.6%;个体工商户纳税总额达1484.2亿元。
民营经济成为对外贸易的生力军。2007年全国民营企业进出口贸易总额为3476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比重的15.8%……
值得一提的,在融入全球化的过程中,中国民营企业家勇往直前、一马当先,在国际舞台上展现出了他们的睿智与生命力。
首先,因为民营企业的灵活机制和低成本优势,使中国产品以势不可挡的“全覆盖”之势打入世界市场,为中国产品走向国际化积累了大量经验与教训;其次,民营企业正大胆迈向曾经陌生的海内外资本市场,一大批民营企业开始到海外资本市场“借壳上市”;另外,大批民营企业纷纷抓住国际机遇走出国门,去境外投资已经成了越来越多民营企业的共识。比如“万向”通过并购美国舍勒公司使其产品一夜之间融入美国市场,“康奈”将工厂“搬”到了俄罗斯乌苏里斯克……
而作为21世纪初崛起的新型中国民营企业家,马云、张朝阳、李彦宏等人伴随着新经济的兴起,依靠风险投资、互联网经济,迅速发展了起来。他们的典型特征是高学历、高技术、年轻化,更具国际视野和创新意识,熟悉国际规则,创始人或管理团队具有“海归”背景,能够在全球竞争中搏击风浪。
未来的险阻和变数
中国选择的“增量”改革的路径,决定了民营企业一开始就是改革的推动者和试错者,又是现行制度的违法者。
当然,在成绩面前,民营经济仍容易掉以轻心,各种不利因素导致其在以后的发展中充满了险阻和变数。
首先是垄断之虞。在过去的30年中,国企的垄断一直压制着民营资本的发展。虽然,曾经分别在1987年、1997年和2003年,民营经济曾对这种垄断发起过数次大的冲击,但效果甚微。
1987年反对“双轨制”,即反对国家计划内和计划外提供的原料价格的不同,但在一年后遭遇失败;1997年国家提出了“抓大放小”政策——不以垄断为前提、而以是否有竞争力为前提,扶持一批市场化能力强的企业进军“世界500强”,但是旋即来临的“亚洲金融风暴”,使这次运动胎死腹中;2003年民营企业开始进入钢铁、电解铝等领域,但紧接着是2004年的宏观调控,一批涉及其中的民营企业纷纷溃退,有的甚至遭遇了“灭顶之灾”。
而在近年来,国企的垄断有日益加强之势。更有学者以为,民营资本在这样的“铁桶”中很难有作为。
其次是原罪的困扰。如野草般生长的民营企业家,似乎天生就多了一条尾巴,这条尾巴叫“原罪”。企业家犯下原罪的最主要因素,恐怕莫过于制度的缺陷。中国现有经济体制是从计划体制时代延续下来的,虽然已经变革了30年,但政府一些部门仍然掌握着重要的资源,对经济活动享有巨大支配权,而由于缺乏有效监督,一些官员利用这些进行权力寻租,这导致了诱发民营企业家原罪的主要因素之一。
另外,中国选择的“增量”改革的路径,决定了民营企业一开始就是改革的推动者和试错者,又是现行制度的违法者。这成为第一代民营企业家共同的写照。
如紧箍咒一般的原罪困扰,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一道重要心理障碍。经济学家张维迎甚至断言:中国未来经济能否持续增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家是不是由寻租活动转向创造价值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