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明顿高级顾问徐老师
案例:
张工程师于200*年*月根据公司安排来到了公司在河北的某工程项目,在李项目经理名下进行工作。在工作中,张工程师却发现李经理很少来到项目,导致项目推进极其困难。对于李经理的工作缺位,张工表示不解,对此同在项目共事的王工程师却不以为然,说张经理从来就是这样,并表示尽管他工作缺位,但是在以往的奖金分配上却是不会少的。在接下来的该项目的奖金分配中,果然张经理果然根本不考虑自己的投入和收入之间的极端不平衡,在仅仅做了偶尔的两、三件事的情况下就根据公司既有的制度分得大比例的奖金。尽管张工对于奖金分配比例的改变不抱希望,只是没有想到张经理对于奖金的获得却是那样的心安理得,对此非常失望。而在其后和其他同事聊起时,没想到大家竟然和他有着极为相似的感受,大面积地对此类事情深表不满,并表示曾因此而在积极性方面受到较大影响。
案例分析:
项目工程师及其他工程师对项目经理意见实际上是因公司既有的分配制度引起的。在企业中,制度的建立对于管理的规范化的确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制度操作中,对于理解和适用必须到位,否则反而会某些员工因为依仗制度而受宠,从而被惯坏了。因此有两点必须是注意的:
1、获得权利,前提是履行职责
在该案例中,李经理作为项目经理,实际上是几乎没有尽到职责的,在项目进行的所有关键事项把握上,他是没有一次参与的,在几乎没有尽到任何职责的情况下就能够获得全部奖金,明显体现了权利和职责的不一致。实际上他不仅不能获得奖金,就是基本工资的获得都是不够格的,否则就不能体现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的不公平。
2、遵循规范,也需要考虑公允
关于制度,是要强调其稳定性的,因而制度也不可能完全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形,因此在遵循制度的情况下,必定是需要考虑适用制度时抱着公平合理原则进行的。在该案例中,尽管公司制度确定了项目经理按规定可以获得的大比例奖金,但是李经理几乎没有参与项目模块,如果不考虑实际付出状况就轻易获得大比例奖金收入,这是完全不合理和不公平的。如果没有公平性,又怎能提升下属积极性。
很多企业在制度确定中,出于对于老员工的考虑通常会在实施中不尽合理的偏向老员工,但是恰恰是这种看似关怀老员工的偏向实际上就是惯坏了老员工,使其不仅能坐享其成,而且可怕地表现出那样的心安理得。因而,这就不能充分体现获得权利,前提是履行职责原则,也不能体现遵循规范,也需要考虑公允原则,从而也违背了企业市场竞争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