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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LP的律师自由度很高,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设定服务价格,决定服务的客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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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管理时尚 时间: 2009-06-17 来源:创业邦 作者:刘明君

标签:网络经济 虚拟经济

  《创业邦》本刊记者 刘明君

  2008年12月,来到中国参加一场投资论坛的美国律师罗珊(RoseAnn Rotandaro),在闲暇时突然喜欢上了宾馆房间里播放的中国电视节目,在电视工业更为发达的美国家乡,她基本不看电视。其实,罗珊感兴趣的不仅仅是中国电视节目,她还带着成立才5个月的新公司到中国来寻找商业机会和合作机遇,“中美隔着太平洋,但网络可以将我们和客户连接起来。”

  罗珊是2008年7月在硅谷成立的虚拟律师事务所Virtual Law Partners(下称“VLP”)的创始合伙人之一。VLP成立后,很快成为美国各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科技企业讨论最多的话题之一。获得如此关注的原因是,VLP打破了传统律师事物所的“水泥砖墙”模式,没有统一固定的办公空间,律师就在家里或者其他任何地方通过互联网来为客户服务。更让业内人士的惊讶是,VLP倡导生活和工作的平衡,律师们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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