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9年开始,共和国走过了曲折而又辉煌的六十年,而作为共和国重要经济支柱的国有企业同样在改革与发展的历程中走过了六十年。回顾国企六十年,从历史脉络上看,呈现出一条清晰的发展路线,即“建立与改造-发展-困境-改革-再发展”;从发展逻辑上看,前三十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作为国家政府的“附属物”而存在,后三十年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从放权让利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渐从“附属物”转向“自主者”。
而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国有企业的管理也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无论是管理的模式,还是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总体来看,根据国企管理模式的演变,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年-1978年,国有企业以计划管理为主,国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企业成为无权、无责、无利的政府“附属物”。
•第二阶段,1978年-1992年,在计划经济体制的框架下,国有企业在运营层面进行改革,逐渐面向市场,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取得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促进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国企管理模式逐渐从单一的计划管理转向计划为主、市场为辅。
•第三阶段:1992年之后,国有企业开始进行制度层面的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入股份制,改革劳动、人事与分配制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完善公司治理,国企管理方法、手段和工具也随之不断创新。
表1:国有企业管理六十年演变图
第一阶段:1949年-1978年,国企管理的“三无(无权、无责、无利)”阶段
从1949年建国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大批传统国有企业诞生并发展起来。这个时期国有企业的建立主要包括三个途径:第一个,没收官僚资本和外国在华资本;第二个,改造民营资本;第三个,国家自建,以苏联帮助设计的 156 个建设项目为中心、由 694 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构成了我国工业化的初步基础。所以,从建设途径上来看,国有企业诞生本身就是一个改造与改革的过程,一方面改造官僚资本、外国资本和民营资本,另一方面学习、引进苏联模式并加以改造以适应中国土壤。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1956年到1978年间,国家又陆续建立了大量的国有企业,分布在不同的省市,规模不一,行业分布广泛。至此,国有企业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绝对主体,其他类型的企业在数量上和影响力基本可以忽略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