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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者”微软输而未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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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战略管理 时间: 2009-11-18 来源:中国企业家

标签:知识产权

 

    在中国,微软是知识产权的代名词,而且总是以受害者的形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但昨日一项判决,或将改变人们的看法 

【《中国企业家》网站专稿】1117日,历时两年半的中易中标公司诉微软侵犯著作权一案终获阶段性结果: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决微软使用中易字库侵权,并要求微软停止销售使用含有中易相关字体的中文版Windows 98/2000/XP/2003等操作系统。

“我们过去一直把微软当作神话,把它当作知识产权的化身。其实,微软自从进入中国,从中文平台、中文操作系统和中文办公软件(都有侵权行为),这次判例只是微软侵犯中国企业知识产权问题的冰山一角。”互联网评论人士方兴东撰文表示。

在一审判决中,尽管法院认定微软使用中易字体字库存在侵权行为,但法院并未判决微软就侵权行为作出赔偿,微软只需停售上述商品并承担750元受理费。由于上述产品早已停售,微软几乎没有经济损失。

这是微软的“拖延”战术奏效的成果。该诉讼起于20074月,而微软成功的将其拖延2年半时间,至今法院才给出判决。与此同时,Windows 98/2000/XP/2003等操作系统已经进入停售期。

同时,法院判定微软使用郑码输入法不侵权。这对已经多次就此提出专利无效申请失败、后又提起专利行政诉讼被驳回的微软来说,无疑算是一项胜利。

对于一审判决,微软公司表示将提起上诉,而中易公司则表示有可能要求赔偿,正在核算索赔金额。

“中易公司很可能将会获得赔偿。”知名互联网律师于国富在和《中国企业家》连线时表示。他解释说,“这次法院之所以未判决微软赔偿,可能是因为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而将来中易公司从其他的诉讼角度,如专利权或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等起诉的话,还是可能获得赔偿的。”

方兴东则认为,微软作为全球打盗版的第一旗手,其实也是全球最大的知识产权侵犯者,这好像是一个悖论,其实也合情合理。因为,“传统知识产权制度下,作为一个高科技巨头,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和被人侵犯,是经常会发生的事情。很多知识产权,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很难区分。”他说。

实际上,在美国本土,微软经常遭遇互联网诉讼。据路透社报道,美国德州联邦法院不久前裁定,微软旗下文字处理软件Word涉嫌侵犯加拿大软件公司i4iLtd的专利,需停止销售该款软件并赔偿至少2.9亿美元。

一系列知识产权案件的败诉显然使得面对谷歌强劲竞争的微软雪上加霜。目前微软正大力推广Windows 7,业界人士有理由担心,一向在中国为保护知识产权奔走的微软如今被判侵权,无疑使其正版宣传的效果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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