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个在全国多个重点城市开发楼盘的房地产民企负责人认为,“限大令”实际上是对土地价格的调控,“限制了土地出让面积,就是控制了土地出让价格,这样可以使更多开发商尤其是民企参与土地竞拍,提高市场的竞争性”。
实际上,近年来已有一些地方国土部门通过控制土地出让面积对楼市实施局部调控。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说,经过研究测算,面积在200-400亩之间的住宅地块在重庆最便于开发利用。目前,重庆市国土房管部门已按此标准设计土地规模,今年以来市区出让的约70%的土地面积都在上述区间内。
2008年初中国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就明确要求: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督促及时开发利用,形成有效供给,确保节约集约利用每宗土地。此次,国土部将“合理”细化为具体数据,可以看出中国切实降低地价、房价的努力。
不过,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这一政策作用也有一定限制。
首先,政策本身有很多模糊之处:对大、中、小城市的界定并不明确,以行政规模界定还是人口规模并没有明确规定;另外,“限地令”直接限制的是“商品住宅用地”规模,对于假借旅游地产、土地整理、城市配套建设项目等名目的用地规模又该如何限制也没有明确。
一些地产界人士表示,“限地令”对出让总面积进行了限定,未来一段时间内“总价地王”可能会在土地市场中减少或消失,但这种遏制“地王”的方式并不会对土地出让单价产生太大影响,也不会对“单价地王”的刷新速度产生任何制约。
业内人士建议,若想真正规范开发商拿地,不仅要限单宗地面积,还要限规模,限宗数。原则上可规定,一个独立企业在任何一个大城市,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拿地宗数不得超过一定数量或者一定面积,这样才能让更多企业参与开发与竞争。
北京地产界一位资深人士指出,与其限制规模宗数,不如严厉打击囤地。“市场好就盖房卖高价,市场不好就囤地不动,这才是地王们最该受到限制的地方。”该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