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民族主义,就是一个民族对本民族的文化和历史的一种自我肯定和钟爱,是一个民族对自身存在的价值的肯定和推崇。民族主义本身并不意味着排他主义,但是民族主义必然要求维护本民族的价值观和其他利益,民族主义在本质上就是捍卫和推动一个民族的权益的自觉的观念和强烈的情感。
因此,不同民族之间发生利益冲突时,民族主义就会表现出其排他性质。
通过斥责或蔑视一个民族维护自己权益的努力是不公平的,因为斥责者的斥责无非是想从观念上消除那种力量而已,其目的无非是推行自己的意志并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已。
狭隘的民族主义是对自己民族的一种极端盲目的肯定,以及采用极端的手段来捍卫自己权益的努力(这不一定成为理由——如果面对着反击侵略的情况的话)。
通常狭隘的民族主义主要指的是前者,因为那种盲目的极端的自我肯定会成为这个民族发展中的障碍,并且会发展成一种民族优越论或者敌视其他民族(包括他们的文化)的心理。
因为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有着一百多年的历史,所以在中国人的集体无意识当中,对“帝国主义”的一切形式有着本能的拒绝乃至深恶痛绝。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70年代末,我们中国人过去所接受的“帝国主义”的概念,主要依据的还是列宁对帝国主义的论述,指称帝国主义是垄断的、寄生的、腐朽的、垂死的资本主义,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最高阶段。其基本特征是垄断代替了自由竞争,形成了金融寡头的统治;对内残酷压榨劳动人民,对外推行殖民主义和霸权主义政策。而且,帝国主义是现代战争的根源。
正由于此,在大多数中国人的脑海里,“文化帝国主义”所引起的联想更多的是取自政治、经济、军事的层面,也就是说,注重的是帝国主义的殖民主义侵略、掠夺、压榨和霸权。
因此当这些跨国公司在已经中兴的中国再次以各种不同的形式摆出“狭隘民族主义”的谱,对这个国家的政权、民众指手画脚、作威作福时,人们集体无意识当中,对“帝国主义”的一切形式有着本能的拒绝乃至深恶痛绝的程序就被激活,从而在面对明目张胆的权益侵犯和隐形的狭隘民族主义歧视给与坚决的毫不留情的回应。
在本书中我们接触的这些在中国投资兴业的的跨国公司都普遍带有这种我们称之为“狭隘民族主义”的观念的特征,从这个角度来说,本书中阐释的这些在中国市场以各种原因失败的跨国公司中,因这个原因而导致失败的占绝大多数。
从案例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在这些狭隘民族主义观念表现的非常强烈的比较典型的跨国公司中,大概有这么几种表现形式。
譬如为了维护自己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维护作为自己国家作为世界汽车制造大国强国的形象,而长期隐瞒自己产品的质量隐患,视中国消费者的生命如草芥。
在质量隐患被曝光,而且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并遭到所在国媒体的严词批判后,便同样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狭隘民族主义的思想,不但不实事求是的主动承担责任,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还依然寻找托词,逃避责任。
这种维护自己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的后果就是使自己的产品质量在所在国消费者的中遭到质疑,并且自然的使所在国的政府为了维护本国公民的合法利益,按照情节轻重受到较为严厉的制裁,从而酿成企业跨国经营的发展进程受阻和丧失巨额利润的后果。
再譬如为了阻止所在国的企业的产品销往自己想多占领市场份额的其他国度及地区市场,维护自己的国家和企业作为该行业寡头等利益,不惜一次又一次的发起“反倾销”诉讼。
甚至在所在国大肆收购产品,引发该国行业的恶性竞争,然后便借此机会收集所谓的“反倾销”证据,然后冠冕堂皇的拿到法庭进行举证,以达到将该国的产品驱逐出市场的目的。
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国家,任何一个行业都是“只能吃补药,不能吃泻药”的,从宏观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讲,处在努力强国进程中的国家不允许任何一个行业出现整体被攻击和全行业亏损的局面发生。
而跨国公司恶意攻击的后果就是必然会遭到所在国全行业以及政府授意的抵制和负面舆论的冲击,从而落的个声名狼藉。
而由于从骨子里那种狭隘的民族主义作怪,对自己的国家和自己作为所谓“发达国家”的自我提升和蔑视和轻慢所在国家和人民的原因,以至于从未想到会受到如此的抵制,甚至并未为在该国可能出现的错失制定对应的“危机处理”程序,结果在突然遭到危机时,竟显得有些惊慌失措,完全不似跨国大型公司的作派。
又譬如在自身产品证据却凿的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理性的依照所在国的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通过正规渠道向其提出合理的要求时,不但不主动正视问题,与消费者协商解决问题,反而采取刻意回避;玩弄外交辞令;甚至反而向所在国的消费者提出所谓的“警告”这种令人气愤兼“啼笑皆非”的作派出现。
而当消费者见民间渠道不能产生作用,意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竟然玩弄“隐形”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