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笔者在《我为国有企业算一卦》一文中作了一个判断,国有企业会消亡。这个判断可不是用铜钱或蓍草算出来的,而是根据国有企业的现实效益水平计算出来的。问题是,国有企业又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有的特殊企业组织,由国家直接投资,直接或委托经理人进行经营的一种企业组织。这种性质的企业,即使在欧美自由资本主义国家,也存在有一定比例。国有企业不仅上世纪80年代初的私有化浪潮,在欧美自由资本主义国家也没有完全消灭,而且在这次金融危机之后,为抵御金融危机的危害,欧美自由资本主义国家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反而提升了国有企业的比例。在我国,国有企业更是被定义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柱力量,至少目前是被当作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柱力量来维护的。就我国的实际分析,国有企业必然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存在下去,其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有关国计民生的行业,必须由国家把控,至少得有国家投资经营的企业主导。要把控住国计民生的行业,由国家直接投资经营则是最简单、最好操作的方式,国有企业也就必然成为主导国计民生行业的首选经济形式。
二是有些承担有一些社会发展责任,而一般企业又不会无条件地承担这种责任,所以只能由国家投资经营的国有企业来承担。一般企业就是以盈利为目的,唯利是图也是由企业本身的性质决定的,所以要承担与企业盈利相冲突的社会责任,就只能开辟新的出路,国有企业在目前就被认定为最佳选择。
三是要服务于经济发展的稳定,进行宏观调控,仅仅有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是不够的,往往还必须借助国有企业直接把国家财政所组织的资金用于投资经营以实现对社会经济运行的调控。这种直接投资操作很方便,无论是待业的进入还是退出,规模的扩张还是收缩,在操作上通过国有企业都会变得很简单,真是傻瓜也会操作。
这里的问题是在短期内不可能让国有企业消亡,那么,也就必须找到国有企业搞活的途径。
其出路在哪里?
就目前的实践来看,国家是把集团化发展选作为一条重要出路来实践的。这可不是最佳选择。就目前而论,由国家国资委直管的中央企业有160多家,而各个省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三五十家不等,而每个地市还有自己主管的国有企业。在这些国有企业中,为了使国家保证其发展的力度,保障不失控,国有企业已大都全面走向集团化,即用集团化的多层次的企业组织,取代了此前的少层次的单体经营组织,并且现在还在通过资产划转和购并控股等方式不断强化集团化发展。结果是国有企业的家数是越来越少,但集中的资金和资源规模却是越来越大,好多进入了世界500大,可离世界500强不是更近。
这种集团化发展甚至不是把国有企业搞活,而是搞死。原因也有三:
一是这种集团化的发展,集团管控手段单一,管理方式粗暴,在集团和集团下属的分公司、子公司之间并没有形成一种合力关系。有一家央企的省级分公司为了管控基层子公司,他们采取了非常简单而粗暴的手段,其结果是活力没有增加,效益没有提高,相反还造成了不和谐因素的发生。这家公司可能是真心服务于基层子公司,他们组织了一次培训师培训,把基层子公司培训部门的培训师集中起来进行培训。也许是基层子公司没有完全理解省级分公司的用意,或许是省级分公司过于担忧其积极性,他们发文强制性地实施。发文规定,如果基层子公司不按指标派出人员参加培训,或者培训学习不认真、不按时完成培训学习作业,就要扣除基层子公司当月10%的工资基金。在这种情况下,基层子公司也就只能一切按照上级公司的意愿来行事,无论上级公司的思路和决策是否恰当,是否真正能够为基层子公司的发展带来帮助,也都必须服从。结果是直接导致了基层子公司与上级公司之间的矛盾和对立。如果基层子公司的经营领导人越是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对所负责的基层子公司越是具有深厚的情感,那么,这种对立冲突也就越大。因为上级公司并不完全了解基层子公司的实际,他们的这种粗暴管控,只会降低基层子公司的运行效率和经营效益。如果基层子公司的经营领导人提出异议,就会直接带来与上级公司之间的对立和冲突。相反,基层子公司的经营领导人没有这种责任心,对他所负责公司也没有情感,往往就是唯上是从,以保住自己在企业的这个官位,或者叫乌纱帽。那么,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企业整体运行效率和经营效益的降低。因为实业性质的企业,其效益最终都得由基层作业单位来实现。
二是这种集团化的发展,必然导致企业内部层次的增加,进而加重管理人员的官僚化和腐败。凌架于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基层子公司之上的上级公司的管理人员,不仅一张报纸一杯茶混一天没人能管,而且还享有远比基层子公司员工高得多的薪资,更为严重的是他们的管压,让基层子公司只能依附于他们,看他们的眼色行事,不仅导致低效,而且成为腐败腐朽孽生的温床。有一家央企的省级分公司得知它的上司——央企的一位主要负责人,要到这家省级公司的下属基层子公司去参观考察,他们向这家基层子公司提出,要求这家基层子公司拉出欢迎横幅、组织员工列队欢迎。很显然,省级分公司这是为了讨好巴结集团公司的领导,以为自己地位的稳定和提升铺平道路。而这不仅不可能为企业带来任何效率和效益的提升,相反还直接是一种效率和效益的浪费。至少拉欢迎横幅、列队欢迎效忠,要有一定的人、财、物投入,更严重的是,这会离散高层管理人员与生产作业单位员工的关系。这家基层子公司直接以国家领导人温家宝光临考察就没有人提出这种要求拒绝了。可现实中绝不是每一个基层子公司都有这种拒绝的理由,经营领导人都有这种“犯上”的魄力。
三是这种集团化发展,造成了严惩的企业效益内部耗损。集团化发展必然增加不必要的管理层次,进而增加不必要的管理人员,结果是基础子公司辛辛苦苦创造的效益不可避免地会被这增加的人员以人员费用的形式,包括人员薪资、工作条件投入等消耗掉。国家电网公司就是典型,在几乎居于绝对垄断地位的情况下,所获得净资产盈利率仍然很低可怜,直接与此相关。它的省级公司才是独立核算的法人,原来市级公司变成了“车间”,县级公司变成了“班组”,市、县两级公司都不再有人、财、物的独立支配权,他们因而也无法再对其所使用资产的保值、增值的负责,有的甚至从内心存在抵触情绪。国家电网公司从没有想到在降低成本费用上下真功夫,而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提高电价,把企业组织运行的低效率和低效益转嫁给消费者。
尽管如此,说集团化只会搞死国有企业,也只不过是一种警告。有国家存在,也就不会让国有企业都死掉,只不过由此来寻求活力,提升效率和效益,是缘木求鱼,南辕北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