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居民收入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因此,需要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而不是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应时之举。
据统计,进入2009年以来,我国包括投资和消费在内的全部内需对国民经济拉动了近11个百分点,可问题是,最终消费仍然不足,主要原因是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仍然偏低。住户部门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比重自1999年以来呈逐年下降趋势, 2007年,居民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比重为57.0%,比1992年下降11.3个百分点,而且收入尤其是工资性收入增速低于经济增速。
如何有效增加居民收入呢?是不是只要涨工资或多发些补贴就可以实现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工资提高意味着企业成本增加,而企业提高了成本就有可能减少雇员数量。结果是,简单增加工资的逻辑很难有可持续性。所以,如何把提高居民收入与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的活力有机结合起来,才是真正实现收入增加的根本之道。笔者认为,这需要把握好以下三个重点。
第一个重点,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居民对收入增长的稳定预期。
经济学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提高居民收入的前提在于存在强大的对劳动力的需求总量。若非如此,居民就不存在对收入稳定性的预期。此时,即便是收入增长了,也会因为害怕失去工作而不敢花费。可见,能否有效激发出市场的活力,是提高居民收入预期的基本前提。事实上,中小企业在吸纳就业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制度化的创业支持动力的存在,也使得居民收入具有了增长的预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居民的收入有了很大增长,但增长速度慢于经济增长的速度。这折射了两个现象,城乡居民的收入之所以能够增长,在于改革开放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使原本无收入或低收入的人群有机会获得更高的收入;而收入增长速度低于经济增长速度,根本上是因为我们一直在运用劳动密集型的发展模式,在资本和劳动力的关系上,劳动力一直处于劣势。因此,我们要切切实实调整经济结构,使劳动者获得更好的市场回报;坚持推进深化改革的力度,坚决驱除一切危害市场活力的因素。正如有学者谈到的那样,把发展中小企业和居民创业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彻底改革目前的工商注册登记制度,在融资和政策方面给予更多的制度化扶持措施。
第二个重点,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确保工资性收入维持在一个相对动态化的增长速度之上。
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启动住房市场化、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改革以后,中国居民的收入水平就显示出被刚性支出锁定的基本特性。人们出于防备疾病、子女教育、未来养老等方面的考虑,不得不抓紧储蓄,这笔储蓄资金平均占据了居民收入总量的60%。而且,这几年随着医疗、住房、教育等刚性产品价格的不断上扬,这一比例还有提高之势,结果造成了所谓的收入“被增长”迷局。可以想象,如果不把这些影响居民收入的刚性消费比例降下来,即便工资提高了,也只能收一时之效。长期来看,“被增长”迷局仍然无法打破。为此,笔者认为,政府一方面要加强对社会的保障性投入,在包括经济适用房、平价医院、教育收费等方面给予更多关注;另一方面,要确立合理的、动态的工资性收入上涨速度。那么,要达到这一目标所需要的钱从哪里出呢?应当让渡一定比例的国有企业经营性利润。
第三个重点,在高收入阶层和低收入阶层之间建立一种来自于市场机制的收入转移通道。
切实增加居民收入,说到底还在于最大程度提高居民的就业率。以今年的情况为例,全年需要就业的人数达2000多万,但实际可提供就业的岗位大致在1300万。面对这一不小的缺口,政府需要关注整体经济的恢复,可以考虑发展一些有利于高收入群体消费的机会。事实上,我国一些高端娱乐消费产业的发展严重滞后,许多潜在的高端消费需求被压制了下来。如果能够在政府的指导下被推出,将会创造多方面的就业机会;更为关键的是,这类高端娱乐行业可以被定为有政府经营的公益性行业,这不仅能够促进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向低收入群体合理转移,而且所得收入可用于公益事业,还能够极大地促进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