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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扫黄的名义:手机实名制强势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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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营销与市场 时间: 2009-12-29 来源:中国企业家

标签:销售策略

  【《中国企业家》网站专稿】随着多部门联合主导的手机“扫黄”渐入高潮,工信部将实施“手机实名制”重新提上日程,进入倒计时阶段的“手机实名制”再度引发国人热议。

  旧“事”重提

  12月21日,工信部透露,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力争在2010年底前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为全面实施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工信部这一迄今为止发布的最详细的“手机扫黄”细则,首次明确提出将联合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等加快立法进度。同时,该方案特别提出,鼓励用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和补登记,逐步提高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的比例。

  实际上,早在三年前,当时的信息产业部等几部委就制定《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手机实名制作出相关规定,但受阻于实施条件和个人信息之争,至今没有实质进展。

  相关人士介绍,手机实名制涉及到多个部门,工信部需要会同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手机实名登记制度的法律规范,而且需要国务院审批。

  在扫除手机“黄祸”的大背景下,以强势姿态重回公众视野中的手机实名制还是引来了诸多非议。

  有效VS不现实

  在手机实名制的支持者看来,手机实名制是从源头上防止个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有效途径。有了实名制,用户的行为都将记录在案,传播者和收看者都不会肆无忌惮。由此,防范和打击的成本就小得多,有助于净化手机信息环境。

  对此,电信专家、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却持相反意见。“手机实名制不现实,而且违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会有好的结果。”阚凯力在接受《中国企业家》网站连线时表示。

  阚凯力认为,手机实名制与手机涉黄毫无关系。“提供黄色内容的是SP网站,而浏览者是一些手机用户。实名制与网站无关,因此不能解决涉黄内容的传播问题。”

  不仅如此,阚凯力还指出,手机实名制本身不现实。“除营业厅外,手机店、报刊亭等都销售预付费手机卡,竞争那么激烈,检验和登记每位用户的真实身份,几乎不可能。”阚凯力说。

  数据显示,我国目前约有7.6亿手机用户,其中有约2亿非实名预付费手机用户。实名制要求用户必须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才能办理,但是现在手机号码的销售已经从运营商转向代理商,代理商很容易不进行身份验证。

  此外,不少消费者担心,如果对用户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认证,移动运营商可能将需要大量投入的资金成本转嫁消费者。还有不少网友认为,手机实名制“治标不治本”,早已实行了实名制、仍难杜绝诈骗发生的银行卡就是范例。有网友表示,手机市场的混乱应先从整顿管理源头着手,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而非本末倒置,将风险与责任转嫁给消费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董正伟律师也对手机实名制提出质疑。“许多号码登记在同一个身份证下面,何况还可以办假证,这就使实名制归于无效了。”中银律师事务所董正伟律师对《中国企业家》网站表示。造假身份证的泛滥,使得实名制有效性大大折扣。

  董正伟认为,建立一个有效的、全覆盖的用户身份信息库,是实施手机实名制的前提。董正伟还表示,在韩国等采取手机实名制的国家,相关部门有完善的网络平台作基础,而目前国内尚不具备这些基本条件。

  工信部或涉嫌违宪

  比有效性更大的问题是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方面的隐忧。董正伟认为,目前垃圾短信之所以泛滥成灾,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用户的隐私没有得到应有保护,许多手机用户真实而详细的个人信息就是在办理手机入网后被运营商、代理商有意无意地泄露出去的。

  “实名登记的个人信息,难保不会被售卖和滥用。现在很多地方出现的移动通信公司出售个人信息还不够让人警惕么?”他说。

  董正伟认为,如果工信部出台手机实名制,这一行为将涉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隐私权。“实名制是一项新的义务,这样的义务只能由基本法律来设定,而工信部是没有这样的权力的。”

  董正伟据此指出,在全国人大未出台相关法律或者授权国务院之前,工信部出台手机实名制涉嫌违宪。“届时,如果工信部自己出台相关政策,我将会申请人大进行违宪审查。”

  归根结底,实名制是为了预防和管理行业中出现的不规范运作、将责任落实到人而推出的“药方”。然而,正如业内专家所指出的,这剂“药方”并非根治百病,让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如何从从源头上减少黄色网站的可复制、可转移、易建设等特点,并对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进行及时修补,才是彻底治黄、让制度“实至名归”的根本。


 

  【《中国企业家》网站专稿】随着多部门联合主导的手机“扫黄”渐入高潮,工信部将实施“手机实名制”重新提上日程,进入倒计时阶段的“手机实名制”再度引发国人热议。

  旧“事”重提

  12月21日,工信部透露,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力争在2010年底前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为全面实施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工信部这一迄今为止发布的最详细的“手机扫黄”细则,首次明确提出将联合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等加快立法进度。同时,该方案特别提出,鼓励用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和补登记,逐步提高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的比例。

  实际上,早在三年前,当时的信息产业部等几部委就制定《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手机实名制作出相关规定,但受阻于实施条件和个人信息之争,至今没有实质进展。

  相关人士介绍,手机实名制涉及到多个部门,工信部需要会同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手机实名登记制度的法律规范,而且需要国务院审批。

  在扫除手机“黄祸”的大背景下,以强势姿态重回公众视野中的手机实名制还是引来了诸多非议。

  有效VS不现实

  在手机实名制的支持者看来,手机实名制是从源头上防止个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有效途径。有了实名制,用户的行为都将记录在案,传播者和收看者都不会肆无忌惮。由此,防范和打击的成本就小得多,有助于净化手机信息环境。

  对此,电信专家、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却持相反意见。“手机实名制不现实,而且违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会有好的结果。”阚凯力在接受《中国企业家》网站连线时表示。

  阚凯力认为,手机实名制与手机涉黄毫无关系。“提供黄色内容的是SP网站,而浏览者是一些手机用户。实名制与网站无关,因此不能解决涉黄内容的传播问题。”

  不仅如此,阚凯力还指出,手机实名制本身不现实。“除营业厅外,手机店、报刊亭等都销售预付费手机卡,竞争那么激烈,检验和登记每位用户的真实身份,几乎不可能。”阚凯力说。

  数据显示,我国目前约有7.6亿手机用户,其中有约2亿非实名预付费手机用户。实名制要求用户必须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才能办理,但是现在手机号码的销售已经从运营商转向代理商,代理商很容易不进行身份验证。

  此外,不少消费者担心,如果对用户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认证,移动运营商可能将需要大量投入的资金成本转嫁消费者。还有不少网友认为,手机实名制“治标不治本”,早已实行了实名制、仍难杜绝诈骗发生的银行卡就是范例。有网友表示,手机市场的混乱应先从整顿管理源头着手,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而非本末倒置,将风险与责任转嫁给消费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董正伟律师也对手机实名制提出质疑。“许多号码登记在同一个身份证下面,何况还可以办假证,这就使实名制归于无效了。”中银律师事务所董正伟律师对《中国企业家》网站表示。造假身份证的泛滥,使得实名制有效性大大折扣。

  董正伟认为,建立一个有效的、全覆盖的用户身份信息库,是实施手机实名制的前提。董正伟还表示,在韩国等采取手机实名制的国家,相关部门有完善的网络平台作基础,而目前国内尚不具备这些基本条件。

  工信部或涉嫌违宪

  比有效性更大的问题是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方面的隐忧。董正伟认为,目前垃圾短信之所以泛滥成灾,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用户的隐私没有得到应有保护,许多手机用户真实而详细的个人信息就是在办理手机入网后被运营商、代理商有意无意地泄露出去的。

  “实名登记的个人信息,难保不会被售卖和滥用。现在很多地方出现的移动通信公司出售个人信息还不够让人警惕么?”他说。

  董正伟认为,如果工信部出台手机实名制,这一行为将涉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隐私权。“实名制是一项新的义务,这样的义务只能由基本法律来设定,而工信部是没有这样的权力的。”

  董正伟据此指出,在全国人大未出台相关法律或者授权国务院之前,工信部出台手机实名制涉嫌违宪。“届时,如果工信部自己出台相关政策,我将会申请人大进行违宪审查。”

  归根结底,实名制是为了预防和管理行业中出现的不规范运作、将责任落实到人而推出的“药方”。然而,正如业内专家所指出的,这剂“药方”并非根治百病,让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如何从从源头上减少黄色网站的可复制、可转移、易建设等特点,并对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进行及时修补,才是彻底治黄、让制度“实至名归”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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