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9日下午3时许,国家发改委宣布,自本月20日起调整,全国非民用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钱,暂不调整居民电价。这个提价幅度超过了之前的所有预期。
此次调整的电价是销售电价,也就是供电局向用户方提供的电价,而不是发电企业向供电公司提供的上网电价。
而“上网电价”则按照各地区电厂盈利情况“有升有降”:陕西、甘肃等10个省区市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适当提高,而浙江、上海和江苏等7个省区市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将适当下调。
值得注意的是,推进电价改革在此次调价方案中得以体现。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研究阶梯电价改革方案,居民用电分档电价,对基本电量保持较低电量,用电越高、价格越高。
有专家表示表示,拟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其中,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拟规划87度,这一标准为目前全国居民生活用电平均数字。随着各省区将区域内居民用电情况研究并上报初步方案,阶梯电价方案有望在半年内最终出台。
这次调整的主要是非民用电价,对于居民消费价格(CPI)会有间接影响,但对工业品生产价格(PPI)会有直接影响。而按照之前的规律表明,PPI一般会在6-9个月后对CPI产生拉动作用。
而更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电价调整是近期能源产品和公共服务价格调整的又一“绿色信号灯”——成品油价格11个月来5次上调、3次下调后创历史新高,各地水价调整听证会频频,天然气价格上调因近期大范围“停气”而箭在弦上——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近期能源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进展》正步步落地。
另有专家认为,这一方面是补历史欠账,一方面是因为高层认为现在是能源资源价格调整的时间窗口——经济内生增长初现,现实通胀压力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