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周年以来,多数省(区、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在90%以上,大型国有企业达到100%。”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告诉记者,“两年来《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总体良好,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上升”。
据了解,作为我国劳动法制史上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年来,企业用工行为更规范,劳动者就业稳定性更强,劳动争议化解更及时,劳动关系更趋和谐。
劳动者保护有法可依 劳动者维权理直气壮
国际金融危机来袭时,一些企业把减员作为增效的手段,唐山贝氏体钢铁有限公司却不裁减一名员工,经工资集体协商后员工的人均收入比上年同期还增长了7.9%.这一举措,换来了员工士气大振。去年上半年,该公司实现利润1.2亿元。“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更应贯彻好《劳动合同法》。”公司党委书记张树平感慨道。
据统计,《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多数省区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在90%以上,且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减少,中长期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逐步成为主流。目前,广东省新签劳动合同期限60%以上为3年左右;江苏省1—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数量比《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增长12.89%。
北京市丰友律师事务所律师雷洁回忆起2008年《劳动合同法》刚刚实施时的情形告诉记者,那时自己常常会碰到职工因单位没有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单位给予双倍工资的劳动争议。“到了2009年,这种情况越来越少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可以说几乎都与职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绝大多数私营企业也与劳动者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合同质量有所提高。与之前相比,各地新签劳动合同条款比较完备,对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比较明确,并且适应形势需要及时补充合同内容。
记者了解到,截至2009年9月,全国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21474万人、27399万人、12203万人、13459万人和8797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337万人、5088万人、558万人、1286万人和1022万人。1—9月,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47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33亿元,增长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