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董事长吉晓辉今年提案呼吁加强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 大力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吉晓辉去年“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在上海建立清算银行的建议,引起社会较大反响,上海清算交易所亦于去年应运而生并正式运营。
吉晓辉介绍,2002年前后,外资金融机构曾在我国境内抢先申请商业方法专利,并引起舆论和业界的关注。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业不断开放和深化,各种类型的金融创新尤其是与人民币利率、汇率以及国际化相关的金融创新将层出不穷。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日益成为关系我国金融业总体竞争力以及金融安全的重大战略问题,
吉晓辉为此呼吁,作为大力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尽快从三个方面着手加强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
从国家战略高度推动解决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制定有效措施,从根本上提高我国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首先,金融监管机构将金融创新知识产权问题纳入监管范畴,同时还要与立法机关、知识产权管理等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从国家战略高度制定适宜的、符合我国金融业发展实际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其次,政府和监管部门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加大对国内金融机构以人民币币种作为原生资产的产品和商业方法金融创新的保护力度,通过制定科学有效的保护策略,促进此类金融创新的快速发展;最后,进一步增强国内金融机构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针对外资金融机构日益增多的恶意注册行为,探索由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起,组织会员代表提起反垄断调查或诉讼,树立维权意识,保护国家利益。
加快完善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体系建设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快完善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体系建设。首先是对我国金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进行深入研究,围绕人民币国际化趋势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展开立法立项工作。其次是对有关金融创新的申报制度、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和知识产权的维权机制等予以规范。最后是成立监管部门与知识产权保护部门的联动机制。在立法层面,要严格区分专利方法与属于金融行业所必需一般方法的界定范围,防止所谓的“合法垄断”对境内银行正常利益的侵害;在执行层面,应加强立法、司法、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同金融监管机构的联动,在专利的授予方面,防止片面强调“抢先申请”原则所导致的对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的限制。
在上海开展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的先行试点
根据上海推进“两个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金融产品与业务创新将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主要推进措施之一。加强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也应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主要内容。在人民币国际化以及全球制造业中心的大背景下,上海将成为以人民币为原生资产的各类金融产品创新和商业方法创新的聚集地。因此,建议从国家战略高度出发推动上海开展先行先试,由国家相关部门授予上海地方立法机关和行政监管部门足够的探索空间,以率先积累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教训,破解实际操作中的难题,加快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