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纽约曼哈顿,记者在高盛集团总部外采访 新华社图片
“华尔街老店”美国高盛集团4月16日被曝卷入华尔街一起金融欺诈丑闻。美国证交会(SEC)16日向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提交了对高盛集团的民事起诉,指控其在2007年出售金融衍生品时,涉嫌存在重大信息虚报和遗漏,以及误导性陈述,特别是隐瞒了与投资者有直接利益冲突的知名对冲基金投资组合的有关事实,导致投资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正在被该对冲基金卖空的产品,给投资者造成高达逾10亿美元的损失。
美证交会称,该案是对华尔街巨头违法行径的一次有力打击,也是证交会近来进行的最有力的一次执法行动。
高盛隐瞒重大信息
美证交会在起诉书中称,高盛及其雇员法布里斯·托瑞(Fabrice Tourre)在推销其投资产品ABACUS 2007AC1担保债务凭证时,涉嫌向投资者虚报和漏报重大信息,存在误导性陈述。
高盛在推销ABACUS 2007AC1的过程中始终坚称,为该产品担保的住宅抵押贷款担保证券(Residential Mortgage-Backed Securitisation,简称RMBS)投资组合是由对RMBS经验丰富的第三方及ACA管理公司(ACA Management LLC)来操作。
而高盛在其所提供的条款说明、投资指南和备忘录等营销材料中都没有对保尔森对冲基金公司(Paulson &Co. Inc.)在此产品中的作用进行任何说明,而这家对冲基金在市场中的利益与该产品的投资客户有直接利益冲突,参与该金融产品的投资组合和选择后,保尔森对冲基金有效地做空了RMBS。但高盛没有做出任何说明。
被起诉的个人是高盛雇员法布里斯·托瑞。美证交会指出,作为ABACUS 2007AC1产品的负责人,托瑞在编制营销材料,以及对投资客户进行产品陈述时,隐瞒了保尔森对冲基金所起的作用和市场利益。
美证交会在起诉书中称,高盛及其雇员法布里斯·托瑞的不当行为,直接或间接违反了证券法,美国商法,证券交易法和交易法规则等相关法规。
高盛集团则针对证交会对其提出的欺诈指控做出回应称,对公司的指控“完全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高盛会对其所提出的指控进行“积极抗辩”。
知名对冲基金卷入
高盛隐瞒的这只对冲基金便是保尔森对冲基金公司,由知名基金经理约翰·保尔森掌管。
美证交会称,2007年4月26日结束的交易中,保尔森对冲基金为ABACUS 2007AC1产品的设计和销售支付给高盛1500万美元。而保尔森对冲基金通过卖空操作,获利约10亿美元。
对于为何没有起诉保尔森对冲基金,美证交会执行主任罗伯特·库札密说:“这是高盛向投资者做出了误导性陈述,而保尔森公司没有。”
保尔森公司在一份声明中回应道:“就如同美国证交会在其新闻发布会上所说的,保尔森公司不是该案的被告,保尔森公司没有歪曲任何事实,没有遭受任何起诉。”
不排除刑事起诉
在这一22页的起诉书中,和高盛集团一起被起诉的是现年31岁的高盛副总裁托瑞。托瑞是制定产品和市场交易的主要负责人,在高盛将其项业务交给他时,他年仅20余岁。而且由于他在这项业务中的“优秀”表现而升职,为此被高盛任命为高盛国际伦敦业务的执行官。
美证交会在起诉书中正在对高盛集团和托瑞提出巨额赔偿和罚款,具体数目还无法估算。
美国司法界人士表示,此案涉及高盛一边向投资人兜售金融产品,一边让有利益冲突的对冲基金进行投资组合,从而置投资者利益于不顾。根据美国法律,高盛有责任和义务向投资者公证客观地提供信息,以便让投资者进行投资调查和研究,以合理地进行金融产品选择,而高盛剥夺了投资者进行调查的任何机会。因为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如果美国证交会在调查中有了新的发现,例如有证据证明高盛集团或者相关涉案人员涉嫌恶意或者故意进行误导信息操作,不排除其他执法部门的介入,甚至有提出刑事起诉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