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拆东墙补西墙”为手段,以疯狂敛财为目的的“庞氏骗局”,早在90多年前就已经被解析得一清二楚了。但对庞齐顶礼膜拜的骗子们,仅仅复制了这位“传销始祖”的基本方法,再稍加修饰,仍能在一个世纪以来的漫长岁月中屡试不爽。在它身上,让人惊叹的不是骗子们的手段有多么高明,而是随时都有执迷不悟的人轻易地进入一个个相似的套。
从去年开始,一种叫“世界通”的软件在全国各地疯狂蔓延。据研发者称,这种软件安装在手机中,手机就具备了文字、图片、视频传输等功能。当然,这些功能并不说明什么,它吸引人之处在于,用户通过此软件“每天花1小时看广告,月收入2700元,花两小时看广告,月收入1.8万元”。
看广告就能发财,这样的好事天底下哪里去找?又怎能不让人热血沸腾?
不过,钱也并非伸手就来。你首先要购买有效期5年、每张价值999元的会员卡至少5张,成为“世界通”的最底层经销代理商,然后发展下一级代理商。另外,如果你协助“世界通”招来代理商后,将晋升为特一级代理,并奖励价值30万元的轿车一辆,获取旗下所有市场2%的分红;晋升为超特一级代理商奖励价值100万元的别墅,享受所属市场范围销售额的6%分红。
话说到这个地步,它的传销本性已经暴露无疑。那么,对非法传销危害性早已耳濡目染的人们,怎么还会参与其中?“世界通”是这样掩盖其欺骗性及非法性的:首先,他们宣称运作的载体是“3G时代手机无线流媒体”——这在普通老百姓眼里是无可质疑的高科技。每天点击广告可能形成一种主动观看广告的行为,当这种行为形成产业链的时候,广告商找到了资讯发布的平台,会更加大力投放宣传广告——源源不断的资本注入,让一种良性循环的新经济模式诞生了。发展方式是“代理商推荐代理商”——表面看似它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传销。
即使包装得再天花乱坠,任何低劣的谎言都只需稍加分析便能不攻自破。
首先,流媒体是将影音文件内容缓存,使数据流边传送边播放的技术。目前,视频网站大都运用这种技术。手机无线流媒体,顾名思义,就是应用到手机上的流媒体,算不上高端。就算“世界通”的流媒体技术真如其言“经三年苦心钻研,反复检测验证而成功推出”“不亚于比尔·盖茨的微软系统”,可他们毕竟是靠建立代理营销网络而并非卖技术为生,代理商们买下软件只为点广告,他们关心的只是点击有没有按时传达,钱有没有到账,软件的好坏和代理商、广告商都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把一个播放软件吹得神乎其神,不过是一种“障眼法”,用以避重就轻,转移视线,以“高科技”的幌子来遮掩低等的传销本质。
世界通还称,软件系统记录解决了广告无效投放的问题,企业根据点击次数付款。他们还煞有介事地强调,有2000家大型企业和1万多家中小企业向其投放大量广告并支付费用。对此,有代理商表示“该软件里的广告都是2007年左右甚至更早的电视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很多已经退市”。
无论真假,代理商所言先按下不理,单说广告的目的,这难道不是开发潜在客户吗?企业知道广告都做给了相对固定的,只会机械点击的代理商,还继续向其付费?难道这些专事“操作简单、老少皆宜,只要眼睛看得见手机,手指能动”的人也能成为潜在客户?显然大错特错。
另外,根据世界通“两年已达五百万个终端用户”的发展速度和“2010-2012年,在纳斯达克上市,缔造全球知名数码经济商业王国”的“运营战略”,全世界人民拿着手机点广告的胜景指日可待,试问,哪个企业能支付得起这么巨额的广告费?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个人推荐个人才叫传销,代理商推荐代理商并不能定义成传销,可见“世界通”的鼓吹者们早已研究过《条例》,钻了《条例》的漏洞,这正好也给“必须购买5张以上会员卡”提供了借口,但这并不能改变在代理商名义之下,绝大多数加入者属个人身份的本质。
世界上本没有零风险的投资,“世界通”做到了;点击广告——没有意义的劳动本不能创造物质财富,“世界通”在吹嘘中也做到了。
正因为太多的不可思议,7月初,原世界通总裁因涉嫌非法传销被刑拘,一场波及全国十多个省区市,涉案金额上亿元的大骗局狼狈谢幕。可直到今天,世界通博客里仍充斥着无数粉丝的歌功颂德,不知他们是枪手,还是深陷其中的无知民众?
最可悲的事情,不是有新人上当受骗,而是那些旧人“好了伤疤忘了疼”,甚至可以数次踏入同一条河流。正如有人评价前纳斯达克主席麦道夫一样:“假如,人们把注意力过多放入案情,而忽略对其产生的原因和环境进行病理解剖,不管最终结果如何,人们真算是白白经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