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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全面收购新唐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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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企业经济 时间: 2010-05-04 来源:BNET商业英才网

关键字:收购

中国科技全面收购新唐传媒,携手新华社合作开发新华频媒项目

中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科技」或「该公司」,纳斯达克上市代号:CTDC),欣然宣布该公司于4月28日与新唐传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新唐传媒」)、新唐传媒股东及其相关公司在北京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该合作协议」)。中国科技将携手新唐传媒及中国新华通讯社(「新华社」)共同开发「新华频媒」项目。「新华频媒」是新华社利用政府部门、学校和重要公共场所安装多媒体显示屏,传播各种形式的新华社新闻信息产品和政务信息的信息平台。

根据中国科技与新唐传媒的该合作协议,中国科技将以现金、股票及认股权证等形式间接收购(或其它控制方式)新唐传媒,首批预付款为500万美元。该资金将用于「新华频媒」项目的屏幕购买、广告业务拓展等方面。

中国科技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李原先生表示:「我们十分荣幸能与新华社、新唐传媒合作,共同实施新华频媒这一划时代的新媒体项目,这是新华社实施信息传播的十分重要的多媒体平台。同时,此项目亦带领中国科技进入中国新媒体广告市场,开拓公司的收入来源,为股东创增价值。展望2010年下半年,中国科技将全力配合新华社,完成新华频媒政府屏在中国主要城市的屏幕铺设和业务拓展,并积极发展公司现有业务,为股东带来理想的回报。」

新唐传媒是一家从事广告代理与媒体传播的公司,根据其与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于2010年1月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享有「新华频媒政府屏」的独家广告代理权和其它增值业务的独家经营权,对其他新华频媒子项目拥有优先投资权。目前,新华频媒政府屏已在广东、贵州、黑龙江三省初步完成屏幕铺设的试点工作。

此外,新唐传媒亦于4月28日就新华频媒政府屏子项目与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及八个省级(广东省、广西省、山东省、福建省、贵州省、安徽省、黑龙江省、江西省)新华社分社新闻信息中心签署《新华频媒政府屏排他性子协议》(「子协议」),进一步确认新唐传媒在上述区域对新华频媒政府屏的独家广告代理权和其它增值业务的独家经营权。未来,新唐传媒将陆续与其它省级新华社分社信息中心签署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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