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比较低”,这样一个结论无疑让许多公众难以认同。其实,如果考虑到具体比较对象,这样的结论或许并不算很离谱。如数据显示,2004年美联邦公务员年人均薪酬接近7万美元,而依据我国国家统计局数据,2008年我国机关公务人员年均工资33869元人民币。两相对比,后者确乎“比较低”。
但问题是,对于作为“人民公仆”的中国公务员来说,是发达国家同行,还是国内民众才是更合适的工资比较对象呢?答案显然是后者。而一旦这样比较,我们又很难再得出“比较低”的结论。上述统计局数据显示,在2008年城镇平均工资中,33869元的机关年均工资已属最高,既高于事业单位的29758元,也高于企业的28359元。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上述企业年均工资中,并不包括大量主要以农民工为主体的私营、个体企业,而他们的工资事实上远远达不到所谓的“平均”水平。
当然,如果一定要与发达国家相比,那我们不妨来看看——2006年美国联邦统计局制定的贫困线标准是:个人年收入1.0294万美元以下;而2009年中国贫困线标准是,人均年收入1196元。这意味着,美国公务员的年均工资不到其贫困线的7倍,而我国公务员年均工资则接近贫困线的30倍。那么,中美公务员工资水平,究竟孰高孰低呢?
实际上,与许多法治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务员收入的一大不堪比较或值得比较的特色还在于,我们的公务员除了明面上的工资薪水之外,还有大量以“职务消费”而存在的隐蔽潜在收入或福利,如久遭舆论诟病的“三公”消费(公车、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有报道称,目前我国“三公”消费每年接近9000亿,以全国800多万公务员计算,这意味着公务员年人均“三公”消费超过10万,差不多3倍于公务员的工资。出门有公车、吃喝有公款、旅游能报销,而普通老百姓消费这些都是要自掏腰包的,这显然已构成一种事实上的公务员工资倍增。
6月17日媒体上的另一则报道,应该说便是上述 “三公消费”的生动注脚——山西平遥县古城因每年近10万人次的公务旅游接待而变得不堪重负,仅门票一项就少收入1200多万,吃、住及礼品开销更是不好统计的“天文数字”。当地官员抱怨不已:“来的都是客,一个都惹不起。”
其实,能构成公务员的变相收入和福利,又岂止“三公”?比如时下公众最关心也负担最重的住房消费,公务员能以“低收入者”身份,拿着住房补贴享受远低于市价的豪华经适房分配,这在许多地方就早已不是什么新闻。此前,部分国家部委公布今年的预算时,也已经被全国人大代表质疑住房开支过大。此外,据学者王小鲁此前的研究,2005年全国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被统计到的灰色收入总计高达4.4万亿。
如果以上的案例还不能说明问题,那就再看看广州市人大代表黄浩玲是怎么说的吧。去年12月8日,在地方“两会”期间,广州市人大代表黄浩玲在该市发改委座谈会上说:“处级公务员干部退休金一个月七八千元,同是处级,企业经理的退休金封顶1700元/月!国企处级干部也是精英,一退休就成'穷人生活’,与公务员待遇相比不公平。”黄洁玲是太平洋保险广州番禺支公司党支部书记,也是广州市人大代表,如果她说的不是假话,那么,同是处级退休干部,工资相差五六千,其他级别的工资呢?据称,由于黄洁玲多次重复了公务员是纳税人养的观点,而现场大多是公务员,气氛稍有尴尬,让她不得不解释,“我不是针对你们,而是代表人民发出声音。”
总之,公务员工资究竟是高还是低,重要的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结论,而是看与谁比、怎么比。而如果公务员手中的权力不规范、预算法治不到位,“讲清楚'三公’支出,还存在一定困难”,任何比较其实都是没有太多意义和现实说服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