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张爱玲是在高中,记得她的出众,还是时髦的民国女子,她有个聪明绝顶的姑姑,她十分喜欢.对她的作品,记忆很少,一些民国专用的词汇,白话不白话,多是姨太太的[上流]生活,几个女人服侍一个男人,这男人多半没心肝,故事的最后,总有一个主角将自己的命运演绎得微乎其微,死得孱弱,或不值一文.那是时代给的,因为离我远,所以觉得背景迷人,故事就是故事.
读陈平是在大学,为荷西的死难过了很久.三毛和张爱玲差了不长几十年,但三毛写的就十分通俗,她更像是在写日记,而不是一个作家.她自己也承认,自己的书,小学生和老先生都能看,如果有人说她好玩,她最高兴.三毛如果活在今天,她撒哈拉的生活也一样大卖,我甚至觉得,她就是不在撒哈拉,也是个名副其实的作家.
作家到底是什么呢,你写得再好,却是编故事,那你只是个编剧,能出漫画和电视剧,如果你能真真假假掺和一点生活,那就是创作,再如果你能记录你的生活,以喜闻乐见的形式,给人们带来欢乐,就是在做贡献了,这样的作家不多,因为自己的生活要值得推敲,没有惹人讨厌的嫌疑,又要足够丰富,写出来大家都觉得有趣,最后还要真性情,你所有的一切都那么率真,像个阳光大孩子,你写出的文字让人情不自禁的喜欢你,保护你,不想让任何坏事伤及你.
三毛的给我的感觉不比张爱玲华贵,她的生活是高于写作的,张爱玲却是为了写作而写作,三毛用一瓶葡萄酒救了一只羊的性命,让我印象深刻.她懂得很多,知道葡萄酒的好处,也爱葡萄酒.沙漠中,她的酒香让人羡慕,邻居都去她家做客.
也许有一时我羡慕三毛的生活,但并不需要去模仿,也不需要去避免,人能真实的活着是最好的,三毛家窗口的那双充满羡慕的眼睛再饥渴,也只是一个超常发挥的配角,我们可以羡慕,但不能靠羡慕活着,拿出自己的葡萄酒来宴客吧,不为别人也来羡慕你,只为这一刻你真实的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