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6日表示,新修订的《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日前发布,并于8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的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增设了风险性考核指标。风险性考核指标主要体现阶段性外汇管理目标,考核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的效果。二是对合规性指标中的“内控制度”和“其他”两项考核内容进行了整合。三是扩大了考核评分的调整系数区间,充分考虑了各银行间由于业务量差距对差错率及相关考核的影响。四是对于银行主动发现的问题,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明确不予扣分。五是增加了在每个考核年度中期,向辖内银行通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银行整改的条款。六是根据上一年度外汇管理法规调整情况,对现有考核指标进行修订,如增减违规问题的分值,更新主要参考文件依据等。同时,办法明确外汇局将根据银行考核评级,实施外汇管理。
(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