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上市公司的治理基础和产业结构的背景下,我国证券市场急需倡导积极投资的理念。大小投资者都应肩负作积极投资者的使命,更多地学会主动“用手投票”,而非被动“用脚投票”。
积极投资(Active investment)指的是投资者利用投票、提案或者诉讼等方式主动参与和影响上市公司的决策,包括管理层变更、重大投资和公司利益保护等事项,通过参与上市公司的价值创造来提升上市公司的市值,从而获得投资收益。
积极投资理念最典型的实践者属股神巴菲特,他投资可口可乐、华盛顿邮报等后便长期持有,不但通过参选董事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的管理,而且其个人只用上市公司的产品,并义务担任上市公司的产品推销员。
积极投资可以从微观层面提升上市公司的价值。公司的价值最大化主要取决于公司业务盈利的可持续性和法人治理的完善程度。积极的投资者一方面可以通过参选董事、监事和提案等方式主动为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献计献策,提供各种资源支持,促进上市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可以动用投票权、法律诉讼等手段制止大股东滥用控制权进行利益输送的隧道效应(Tunneling Effect)和管理层利用内部人控制进行损公利己的自肥和偷懒行为。巴菲特说,金融市场上,金钱主要是被钢笔而不是枪支抢劫走的。积极帮助和主动监督都能促进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改善。
积极投资还可以从宏观层面改变行业的发展趋势。根据索罗斯的反身性理论(Theory of Reflexivity),如果投资者对行业态度预期积极,大量购入行业内公司股票,就会产生自我强化的现象。因为买盘的上升增加行业的公司市值,促进行业上市公司借贷和融资成本的降低,增加行业内的并购机会,从而引致行业的繁荣。纵观美国产业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历史就可以清晰发现积极投资与行业繁荣的共生关系,美国就是依靠资本市场催生钢铁、铁路、汽车、高新技术、网络等产业的发展繁荣和不断升级,从而打造成全球最具规模和实力的经济体。
我国目前经济面临宏观产业结构调整和微观经济基础改善的双重挑战:一方面,劳动密集型的低附加值产业需要升级,依赖出口的外向型经济需要转型,过度依赖政府投资的经济结构需要调整;另一方面,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需要继续完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存在显著的高管任命的行政化和激励机制的非市场化特征,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则存在家族控制和职业经理层缺乏的问题。而我国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以基金为主)和散户投资者普遍存在搭便车(free-rider)、跟风、短期投机等消极投资行为,很少参与上市公司的价值创造,从某种程度上制约了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改善,自身也很难创造理想的投资收益。
真正伟大和成功的投资者不但能善于预测上市公司的未来,而且也要积极参与塑造上市公司的未来。从近期ST兴业的二级市场并购和岳阳兴长的小股东罢免提案,我们已经看到积极投资在中国兴起的初潮。相信随着我国上市公司“大小非”的全面解禁和投资者主动意识的觉醒,投资者的积极努力一定能推动我国证券市场更好地为产业振兴服务,从而带动我国率先走出本轮全球经济调整的低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