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曾震惊A股市场的,股民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违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而提起民事赔偿的第一案基本落幕。经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中捷股份(002021,收盘价6.75元)等被告方与绝大部分中小股民达成了和解意向。而上市公司面临的近1830万无赔偿,也将由中捷集团一力承担。
百位股民诉讼达成和解
中捷股份今日公告称,截至8月27日,以公司、控股股东中捷控股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开坚为被告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以下简称中小股民诉讼),经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已达成和解意向128件 (其中112件已收到民事调解书,16件尚未收到),基本达成和解意向18件,尚未能达成和解意向4件。
公司表示,和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向的内容为:中捷股份、中捷控股于2010年9月15日前向原告以现金形式支付赔偿金额;原告放弃对蔡开坚的诉讼请求。而上述中小股民诉讼赔偿金额及相关诉讼费合计约1830万元,由控股股东中捷控股集团全额承担,因此对上市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无影响。
违规行为重伤股民
2008年4月22日,中捷股份突然公了一则 “关于中捷集团违规占用资金导致中捷股份可能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引发了市场的极大震动。公告称,蔡开坚在未经任何审批程序的情况下,自2006年起多次直接或间接向中捷控股划拨资金,月平均占用额资金额达到惊人的2亿元,使得公司股票交易面临可能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在2008年6月30日,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履行临时报告义务以及在多份定期报告中虚假记载等问题,给予蔡开坚警告以及罚款等处分,认定蔡开坚为市场禁入者,5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面对中捷股份等各方如此恶劣的违规行为,公司股价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而由于恰逢2008年大熊市,公司股价一度从事发时的4.6元一线一度跌至1.5元左右。不少中小股民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从而踏上了维权之路,但是由于具体损失金额难以预测,这一案件的审议过程十分的艰辛,直至近日才基本落幕。
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中小股民状告上市公司侵权一事其实并不少见,但是由于双方力量的悬殊,作为弱势一方的中小股民往往无力承受长时间的诉讼带来的负担。而从中捷股份这一案例来看,无论从参与诉讼人数以及获赔金额上,都属于是比较圆满的结果。这位人士强调,之所以说比较圆满,一是由于小部分股民仍未能达成和解意向,二是因为这些股民是在历经多年的维权后,最终还是无奈的选择了放弃诉讼而换来公司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