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在讲到“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时强调指出,要“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人们首先会注意到,提高“两个比重”的提法和先前(例如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相比,有一些明显的变化,将“逐步”改为“努力”。这种提法上的变化表明,提高“两个比重”变得更加紧迫。更重要的还在于,努力提高“两个比重”是同制定“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紧紧联系在一起的。
一
《建议》强调指出,制定“十二五”规划,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扩大内需战略”。主题讲的是纲领和战略方针,主线讲的是战略部署和对策,扩大内需是处于首位的战略措施。
就主题来说,“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为此必须做到“四个更加注重”和“一个促进”——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就主线来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本要求是:以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进步和创新为重要支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为重要着力点,以改革开放为强大动力。这五个方面的要求同时也是实现发展战略转变的切实保障。我们不仅要明确和固守主题和主线,坚持扩大内需的战略,而且必须抓住指导方针和战略部署的根本和关键,必须搞清楚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提高“两个比重”之间的逻辑联系,必须搞清楚提高“两个比重”对于实现科学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的特殊重要性。
概括地说,科学发展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在体现科学发展的“四个更加注重”和“一个促进”中,核心是“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其他都是围绕着以人为本展开的。以人为本不仅要体现在发展的根本目的上,而且应当体现在发展的方式和手段上。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战略转变的性质,其实质是提高发展的科学性。这个转变不仅要在一般意义上使增长和发展从粗放转向集约,而且要转变对发展内涵的狭隘认识;不仅是发展途径、方法、手段的转变,而且是发展目的本身的转变。在这个转变中,根本点是注重民生和扩大内需。保障和改善民生不仅是出发点和落脚点,而且是判断转变与否的重要标志。同样,扩大内需既体现了拉动经济增长手段的转变,也体现了发展目的的转变,因而是转变发展方式的切入点和有力杠杆。作为手段的转变,要从过度依赖外需转向以内需为主,特别是以居民消费需求为主;作为目的的转变,居民消费能力的提高和消费需求的扩大,同时就是民生的改善。当前,注重民生和扩大内需的关键环节是努力提高“两个比重”,特别是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二
劳动者报酬是相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而言的,这四个项目涉及劳动者、企业、政府三者的利益关系。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判断经济发展方式是否端正、发展是否科学的基础性指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非科学发展的多方面表现差不多都与这个比重偏低有关。
判断劳动者报酬比重是高是低,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就是这个比重在同一类国家的平均数值和全世界的平均数值。这个平均数值主要是以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为基础的,因而是市场经济的标准,而不是计划经济的标准。目前,发达国家劳动者报酬的比重大都在55%以上,中等收入国家一般比发达国家更高,而且大都比较稳定。
根据全国总工会提供的数据,我国居民劳动报酬的比重1983年为56.5%,2005年下降到36.7%,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1978年~2005年,资本报酬则上升了20个百分点。根据广东省提供的劳动者报酬比重数据, 1978年~1983年在60%以上;1984年~1994年在60%和50%之间;1995年~2003年在50%和40%之间;2004年以来不足40%。2000年、 2006年、2008年分别为45.5%、38.7%、39.2%。大体来说,这个比重呈下降趋势,20年中下降了20个百分点左右,和全国的平均数值是一致的。由国际比较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劳动者报酬比重在80年代初是适当的,而后来一路下降,目前比国际社会的平均数值低20个百分点左右,这是不正常的。
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偏低,意味着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的比重偏高,意味着初次分配向企业和政府倾斜。企业和政府因此而增加的收入,将主要转化为资本积累和新的投资,并形成固定资产。
三
劳动者报酬偏低必将带来一系列直接或者间接的不良后果——
第一,劳动者报酬是居民收入的基本组成部分,由于比重偏低,直接导致居民收入的比重偏低,从而导致居民消费的能力偏低。
第二,居民消费能力偏低,总体上表现为居民消费需求不足,从而导致内需不足和国内市场相对狭小。
第三,内需不足和国内市场相对狭小,一方面导致全社会总体产能过剩和产品库存积压;另一方面必然迫使企业过度依靠出口,社会经济增长过度依赖外需。
第四,企业在技术、创新、质量、管理等方面缺乏国际竞争力的情况下,不得不低价倾销,而要想获得微薄的利润,就必须进一步压低工人的工资和劳动者报酬。
第五,企业既然可以依赖低工资生存,其落后的技术则免于被淘汰,从而起到了保护落后和助长粗放增长的作用。
第六,在剩余价值规律和资本积累规律的作用下,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存在生产相对过剩的问题,从而孕育着经济危机,一旦爆发国际性的经济危机(往往首先会表现为金融危机),国际市场的需求(包括虚假需求)就会大幅度下降,贸易保护主义就会抬头,出口就会相对地或绝对地下降,过分依赖外需就不再可行,经济增长也会因此而大幅度下降。
第七,这时候,要想仍然保持比较高的增长速度,只有一个可能的办法,就是大幅度地增加固定资产投资,以投资的增加弥补出口的下降。但在产能过剩已经普遍存在的情况下,投资主体必然主要是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业,而不是私人投资者;这种新的投资必然主要是投向可以立竿见影的房地产开发、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工业项目。这些项目中的一部分可能是超前的,并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
第八,“保增长”必须有资金支持。为此,一方面,必须实施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贷款和货币供给必然超常增加,因而,资产泡沫和通货膨胀必然不断加速积累;另一方面,必然忽视代价产生的负效应,放宽对土地占用的控制和降低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九,从“保增长”的短期目标出发,所有的政策措施,必将进一步向工业、交通和城市倾斜,而农业和一般居民服务业则进一步被削弱。总的结果是,产业结构进一步扭曲,比例关系进一步失调,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经济秩序也会出现混乱。这是一个从片面追求高速度出发、从压低劳动者报酬开始的恶性循环。虽然劳动者报酬偏低不是导致非科学发展的唯一因素,但它的确是一个关系发展全局的关键因素。
四
由上可见,努力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将其提高到正常水平,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关键点。我们应当在“努力”上下工夫。从内在的因果关系和逻辑联系来看,提高劳动者报酬的比重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调整经济结构和城乡关系,因而应当摆在首位,应当更有紧迫感。
笔者认为,努力提高劳动者报酬这个比重,不仅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而且要提高平均工资在增加值中的比重。提高这个比重,意味着调整劳动者和企业、政府的分配关系。根据目前企业的平均赢利状况和政府收入的状况,这种调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