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医疗机构需要采购药品的流通过程是由国家来管控的。首先,所有的药品以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为单位,分别以各自的卫生主管单位牵头,涉及多个部委参与,指定集中招标中心,通过招标决定进入该区域市场流通的药品规格、厂家、数量和价格,并制定药品的集中目录。各个医疗机构(医院)将根据目录中的要求再决定选择哪个厂家的药品。同样,医疗装备也是由政府部门指定的第三方招标公司来进行的,或者通过审批,由医院内部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医用耗材采购方式也基本一样。可以说,现在全国所有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院)所需要的医疗产品,都是在政府的监管下来进行有效流通的。
但是在整个医药产品的流通领域,政府部门似乎有这样的理解:既然百姓对处方药不能够参与对产品的好坏和优劣的判断,就可以对处方药采取计划经济下的一种流通方式,即预留出药品从研发生产、流通、到医疗机构的每个节点的利润空间,再通过市场博弈,将药品的价格降下来。
事实上,如果药品作为一种商品,当它在市场化的状态下流通,就一定存在竞争。因为在产品销售模型里面,产品的确定、定价、渠道、推广等是需要服务的,这也是药品商流的问题。"药品如何进入市场?怎么才能产生竞争力?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商流。而商流是存在费用的。"BNET商业英才网记者和北京燃烽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向公伟访谈时,他给出了自己的洞察。向公伟理解的商流就是一些商品的商务运作。药品销售是个人对个人的,因为处方药是不允许在市场上进行广告,多数是以召开学术会议的形式来体现它的市场竞争力。所以,对于这一块存在费用是需要在政策层面被认同的,也需要给其市场空间的。虽然政府在药品生产环节保留了该有的利润,但也应该为药品流通企业中的物流配送、药品推广等保留一定的利润空间,否则我们的药品市场就会有问题。如果可以以药监局为主,来监管药品推广企业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采用发证上岗;工商部门协同,并利用税收和监管的方法,可以把这个市场管理起来。而目前的做法是有点违背市场规律的。
"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可以看见药品商流是存在的,其市场定位、销售也是存在的,然后去监管它。应该尽早建立这样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既能对商流进行管控,又能对物流进行管控。并使用市场化的手段,如税收、监管等使整个市场有序化,让全国上百万的医药企业可以真正地进入到一个良性运转中。"向公伟也提出了医药流通标准制订的建议。"现在,标准的制订已经摆在了突出的位置上,比如将医药推广、医药销售、医药物流、生产等环节,都以标准的形式来规范引导,也将保证医疗改革最终的成功。"事实上,医疗改革不仅关系到百姓的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得以解决,而且也关系到医药行业的几百万从业人员的和谐稳定。产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也是政府部门希望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