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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短信的利益链:1万投入换4000万元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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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网络管理 时间: 2012-04-11 来源:中国企业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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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销售

1万元垃圾短信

换来4000万元销售额

赵坚告诉记者,客户对这种广告投放方式非常认可。

北京某楼盘一位销售人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选择这种另类方式投放广告,是因为性价比实在很高。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3分钱一条垃圾短信,3万元就可投放100万条广告,就算一万条能打动一个人,100万条就可以拉来100个客户。这样的投入产出比是所有传统意义上的广告所无法比拟的。“今年3月份花了一万元投放短信商业广告,已经成交了7套价值将近600万的163平米大户型,还有3个有意向成交的。”这个销售人员难掩言语间的得意。

赵坚告诉记者,最典型的一次成功案例是2009年楼市低谷的时候,北京的一处loft楼盘刚开盘时,一次性花15万元购买了他们300万条短信,结果楼盘在开售后三个月内销售一空。正是这样的骄人成绩,吸引了无数的地产商选择了这种另类的宣传方式。而有些客户选择他们的原因是自己公司的业务本身就违法,比如出售枪支弹药、代办文凭、提供发票或者地下钱庄之类。某运营商的一位客户经理表示:“我们没有审查短信内容的义务,这样做有侵犯隐私权的嫌疑,是不合法的。”

垃圾短信会主动避开部委领导

2008年央视“3·15”晚会,分众传媒的子公司被指为垃圾短信重要源头以及泄露个人信息的罪魁祸首。

在赵坚看来,这算是行业内比较大的一次事件了。他告诉记者,2008年“3·15”之后,对垃圾短信的治理,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大力度,短信中类似钱庄、小姐、发票之类的字眼都发不出去了;北京奥运会期间,业务更是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但赵坚他们也积累了一定的“反侦查经验”。“为了安全起见,每年的‘3·15’、两会期间是比较敏感的时间,我们在年初定计划时,会避开这些时间段。此外,我们公司内部有一本红色号码簿,里面都是部委领导以及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手机号,我们在广告投放的时候,会避开这些敏感人士的号码,以免撞在枪口上。”赵坚说。

“不是不能管,是不想管”

北京市消协律师团的邱宝昌律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治理垃圾短信,国外已经做出了很好的榜样。在韩国,未经用户同意发送垃圾短信最高将被处以约合人民币18万元的处罚金。在美国,违规发送垃圾短信者最高将被罚款600万美元,严重者甚至会被处以监禁。而在我国,垃圾短信一直没有提到法律层面上,对手机用户的隐私权和通讯自由权的界定都很模糊。用户要起诉垃圾短信发送者,维权毫无依据,即使判定隐私权受到侵害,赔偿的数额也丝毫不会伤到短信群发者的元气。”

中国移动的一位客户经理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短信群发公司每发出一条短信,运营商就会有几分钱甚至一毛钱入账,而定制群发服务的客户动辄几百万条,这对于运营商来说,是一笔巨大的额外收入。“所有的短信发出必然会通过运营商的网关,所以,垃圾短信治理的关键,在于运营商,换句话说,不是他们不能管,是他们不想管。”

最新消息,3月27日工信部发布通告,决定在全行业开展为期3个月的垃圾短信清理整顿工作,要求运营商尽快部署垃圾短信收发端的过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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