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鸿道集团的韧性还表现在,即使在法院做出终审裁定的当天,鸿道集团仍表示:一切才刚刚开始,并且拿出一个以前与广药集团签订的、规定商标使用权到2013年的合同,开始新的仲裁……
明眼人一下看出:鸿道集团在通过一系列诉讼为自己争取时间,而且在拥有王老吉品牌的最后时刻,居然创造了一个精彩的“司法营销”案例——持续不断的诉讼,连篇累牍的头版头条,不仅给自己争取了销售库存的时间,而且一遍又一遍地告诉消费者:我们更名了!鸿道集团坚持打下去的官司。“从本质上来说,已经不是对王老吉商标归属的争夺,而是对王老吉商标价值的分割。加多宝输了商标官司赢了品牌价值!”外界这样评价。
由此,因仲裁和诉讼开始的一场商业大战,也因新的仲裁和诉讼,而面临触底回升的节点。欲知后事,让我们拭目以待。管理
图表1:王老吉诉讼式商战路线图
1995年
广药集团将罐装王老吉品牌的使用权,以20年租期(是否签约不详)租给香港加多宝,广药集团继续销售绿色盒装王老吉。
1997年
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香港鸿道集团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许可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商标(时限不详)。
2000年
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许可使用期至2010年。
2002年-2003年
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两次签署补充协议,将租赁时限延长至2020年。
2005年7月
广药集团原总经理李益民因受贿被判处无期徒刑(二审改判为15年),此案曝出鸿道集团董事长在续签“王老吉”合同中,曾向李益民贿赂300万港元。
2010年5月
鸿道集团租用王老吉商标到期,广药计划收回商标许可权。
2011年4月26日
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2012年5月9日
仲裁结果认为:从2010年5月2日起,鸿道集团不能再使用“王老吉”商标。
2012年6月
广药集团推出红罐王老吉后,鸿道集团以侵犯包装装潢权、广告语等为由起诉广药集团。
2012年7月
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了鸿道集团撤销王老吉仲裁结果的申请。此案告一段落。但双方的商战肉搏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