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企业对价格战避之唯恐不及,认为这种“行业非理性”对所有卷入其中的企业都将是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对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的降价行为感到不可理喻。
中国企业显然有不同的看法。只要降价是销量和利润增长所必需的,它们就会毫不犹豫地加入价格战。过去10多年来,中国企业在家用电器、个人电脑、移动电话和汽车等领域都发起了多次价格战,许多企业因此跃升为市场霸主,不仅赢得了领导性的市场地位,而且提升了利润。
两个经典案例
彩电业 1996年初,中国的彩电市场高度分散,生产企业超过130家,平均每家企业的销量不超过12万台。这些企业多数运营低效,没有规模经济,在当地市场受到地方政府的保护。因此,企业欲扩大销售额,通过进入新市场或采取并购手段取得规模经济的运作空间很小。此外,当时彩电业是个两极市场,国外品牌占据高端市场,相比本土品牌享有20%的溢价,在中国市场(特别是城镇市场)占据主导地位。而本土品牌虽然质量和国外品牌相差不大,却在低端市场相互竞争。
由于通过横向和纵向流动以增加销量的机会都很小,到了1995年末,本土彩电企业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1996年进口关税下调,小屏幕彩电从60%降至50%,大屏幕彩电则从65%降至50%,这给中国彩电企业带来了巨大的价格压力。此外,跨国公司看到了中国市场的潜力,纷纷到中国投资设厂,扩大产能。据估计,如果这些公开宣称的扩张计划全部施行,两年时间内这些企业将为中国市场年均增产1000万台彩电,届时国外品牌将全面占领中国市场。当时一家全球彩电企业大胆预测,只要它在3年时间内向中国投资30亿美元左右,就能摧毁长虹。
长虹是当时中国最大、效益最好的本土彩电企业,拥有17条生产线,其产能至少是国内第二大厂商的两倍,它同时也是许多彩电元器件的最大生产商。作为一家在当地高度垂直整合的公司,又地处欠发达地区四川,长虹相比其他国内厂商享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和最高的利润率,其净利润率约为20%,远高于国内竞争对手。
尽管如此,长虹还是苦于市场份额无法继续增长。1995年末1996年初,长虹开始考虑换一种思路。在访谈了一些定价专家,在许多地区作了大量的市场调查,并对返回的数据进行了深入分析后,长虹高管一致认定,价格战是实现市场领先的最佳选择。
一方面,价格战可使那些规模小且效益差的国内对手进退维谷,它们如果跟着降价就要遭受严重的利润损失;如果维持高价,就会失去可观的市场份额。无论如何,它们都将在没有当地政府帮助的情况下勉力维持生存。当时中央政府施行紧缩性的财政政策,地方政府已不可能再给予它们财力支持。
另一方面,大幅降价也将使国外对手陷入窘境。如果它们作壁上观,市场份额将被长虹侵蚀;如果加入价格战,它们高端市场的销量就会锐减,利润率下降,而且低价还将破坏它们的品牌形象。此外,跨国公司任何剧烈的价格变动都需获得母公司的批准,决策过程十分漫长。因此,长虹预期它们至少在初期不会跟着降价。
长虹发动价格战的信心还基于这样一个事实:1996年初,中国彩电业进入了快速增长阶段。大降价将激发出彩电业的强劲需求,而长虹是当时第一家在国内上市的彩电企业,享有较高的品牌认知度,在本土品牌中也有高品质的品牌形象。
一旦价格战打响,长虹还有许多其他优势。1996年初,长虹有大约100万台的彩电库存。同时,作为本土最大的彩电生产商,长虹已和彩电业一些关键元器件供应商结成了紧密联系,这些供应商能为长虹扩大生产提供支持。
长虹进一步分析后认为,价格战要奏效,并不需要很大的降幅。由于降价前和国外品牌就有20%的价差,因此只要降价10%,长虹就将和国外产品拉开30%的价差,此时许多本土厂商将无利可图,而长虹当时的利润率是20%,完全承受得起。于是在1996年3月26日,长虹打响了价格战,宣布对所有的17~29英寸彩电降价100~850元,降幅为8%~18%不等。
价格战的发展基本不出长虹所料。最初,大部分本土厂商选择观望。直到6月6日,当时四大本土厂商(康佳、熊猫、SVA、牡丹)的康佳才跟着降价20%。跟随者反应迟缓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对此毫无心理准备,不知如何反应;二是低估了价格战的影响,因为当时市场高度分散,不同品牌在不同地域分别占据主导地位;三是许多国企尤其是熊猫和SVA,其彩电单台成本较高,利润率很低,无法承受8%~18%的降价幅度。熊猫当时正准备1996年5月在香港上市,它和牡丹都指望政府干预长虹的“非理性”行为。
有些本土厂商则迅速作出了反应。TCL当时是一家中等规模的电视机制造商,它在4月1日首先作出回应,宣布对彩电让利200~300元;另一家中等规模厂商厦华也宣布降价10%。不过由于产能约束和关键元器件供应短缺,它们只对小屏幕电视降价。
国外厂商正如长虹所料,没有跟随。例如,索尼和松下都决定继续据守高端,专注于质量和功能。
价格战使长虹大量曝光,对销量产生了积极影响。几个月后,长虹总体市场份额从16.68%窜至31.64%,25英寸彩电从20.76%增至45.25%,29英寸则从14.37%增至17.15%。一些快速跟随的中等规模厂商如TCL和厦华,市场份额均增长了2%以上。而许多销售额低于20万元的小企业则遭受了巨大的市场损失。1996年1~3月,在全国最大的100家百货商店中,共有59个本土品牌的彩电在销售,到了4月,只剩下了42个。在价格战中,这些小企业的市场份额下降了15.19%。而那些没有跟随的大企业中,熊猫的市场份额从7.6%降至5.8%,SVA从5.5%降至2.6%。
国外品牌也未能幸免于难。降价前,进口产品与合资企业产品占了64%的市场份额,本土品牌共占36%;价格战后,1996年底本土品牌的市场份额增至50%左右。1997年,中国彩电前10大畅销品牌中本土企业占了8个,其中最畅销的长虹、康佳、TCL分别占了35%、15%、10%的市场份额。国外品牌只有索尼和飞利浦进入前十,各占5%。这样,长虹发动的价格战颠覆了中国彩电市场的格局。
微波炉业 1996年8月至2000年10月,格兰仕共发动了5次价格战,从而成为世界最大的微波炉厂商。
1995年,微波炉在中国还处于消费初期,只有2%不到的城市家庭拥有微波炉。当时微波炉是奢侈品,年销量大约是100万台,利润率高达30%~40%,吸引了众多市场进入者—1995年全国已有28家本土生产企业,1996年则达到了116家。
格兰仕1992年进入该市场,到1994年共生产了10万台微波炉,占10%的市场份额。而通过吸引全国各地人才、从日本购买先进的生产线、有效的市场进入战略(如成功进入了中国最重要的微波炉市场上海),以及对市场的快速响应,到1995年,格兰仕的市场份额达到了25%。
当时格兰仕的主要竞争对手是惠尔浦-蚬华,这是1995年由惠尔浦和蚬华合资成立的企业,惠尔浦为控股方。1996年初,格兰仕和惠尔浦-蚬华各占25%的市场份额,远高于其他竞争对手。但相比惠尔浦-蚬华,格兰仕更聚焦市场,拥有高效的决策流程。而惠尔浦在1994年末才进入中国市场,而且它在中国四个城市和当地企业建立了合资企业,生产四个不同的产品—微波炉、空调、冰箱、洗衣机,因此无法心无旁骛地专注于微波炉市场。此外,惠尔浦-蚬华的所有决策都要由惠尔浦中国总部、惠尔浦亚太区和美国总部层层批准,决策流程通常要几个月。
不过,当时大多数格兰仕高管反对价格战,倾向于维持现有的高价模式。当时格兰仕正处于良性发展的轨道上,作出价格战的决定并不容易,不过却有很多支持理由。首先,中国相当一部分家庭正准备厨房现代化,有意购置微波炉。格兰仕估计大幅降价将使销量翻一番。其次,格兰仕为了将来的可持续发展,有意重组行业格局。格兰仕副总俞尧昌回忆说,第一次价格战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将那些规模小、效益差的企业边缘化,同时阻止更多的新进入者。最后,当时格兰仕已在市场上建立了成本优势,价格战可增加格兰仕的市场份额,而销量增加又可使格兰仕在生产、销售、配件采购上实现规模经济,从而降低单位成本。格兰仕自信可使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甚至超过价格下降的幅度。
在实施价格战的前两个月,格兰仕让生产线每天24小时三班倒,以便储备足够的产品。1996年8月,格兰仕发动了第一次价格战,对一些主要产品降价40%,全线产品平均降幅20.1%,有些产品降价幅度比现有的毛利率还大。格兰仕选择8月发动价格战,此时是微波炉销售的淡季,通常微波炉厂商的生产和销售规模都较小。
格兰仕降价之举被媒体广泛报道,零售商对此热烈欢迎,因为这有助于它们提升商店的顾客流量,销售更多的其他产品。价格战期间,许多零售商甚至愿意接受格兰仕产品8%的利润率,而不是通常的20%。竞争对手则对价格战束手无措。大多数小企业没有快速作出反应,它们认为格兰仕只是在以低价倾销过多的库存。而格兰仕的主要竞争对手惠尔浦-蚬华正如所料,反应相当迟缓。
降价的结果超越了格兰仕的预期。1996年底,格兰仕市场份额由25%升至34.5%。降价前,格兰仕的毛利率近40%,降价后,格兰仕销量约增加了200%,平均单位成本约降低了50%,净利润也显著增加。即使是那些降价幅度高于毛利率的产品,由于成本的显著降低,降价后也仍然盈利。
这次价格战的巨大成功让格兰仕相信,精心策划的价格战无论从长期还是短期而言都是可行的。1996年10月到2000年10月,格兰仕又发动了4次价格战,每次降幅均在10%以上,甚至高达40%,结果每次销量均增加了100%~200%,平均成本降幅在30%~40%,因此,格兰仕在市场上越来越占据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