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第278号),经审核,现批准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晋升为甲级规划编制单位,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甲级资质(暂定级)转正。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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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8年12月19日
信息类别: | 信息项目: | ||
文件标题: | 关于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的公告 | 索引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91号 |
发布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主管部门: | |
发布日期: | 2008/12/15 | 实施日期: | |
内 容 概 述 | |||
正 文 | |||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第278号),经审核,现批准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晋升为甲级规划编制单位,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甲级资质(暂定级)转正。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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