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5日讯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5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
陈至立副委员长主持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2006年对该法作了全面修订,2007年已对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2008年再次进行了执法检查,路甬祥副委员长向会议报告了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针对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建议:依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推动农村学校从维持基本运转向提高教育质量转变;不断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保障;积极推动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强学校安全建设。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今年9月中旬到10月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华建敏副委员长向会议报告了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华建敏指出,要继续加大劳动合同法宣传和贯彻实施力度,进一步增强劳动合同法制观念;重视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确保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千方百计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尽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调整充实劳动监察机构与人员,强化执法力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