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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纪实

类别:农林渔牧时间: 2008-12-31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标签:林业 新闻

  中国绿色时报12月30日报道 “一大四小种树忙,山上山下披绿装,城市乡村好风景,林茂粮丰奔小康”。抚州市东乡县岗上积镇一家农户院墙上的这个标语格外显眼。

  “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赢得了江西全省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也激发了农民的种树热情,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投入林业建设的局面。

  “不栽无主树”:99%的树坑落实经营主体

  “别看我现在是欠账,但是几年后,我这里就是一个绿色银行。”吉安县造林大户田先喜不仅这样安慰自己的妻子,还用这句话向他的亲朋好友借钱。

  这个从农机公司副经理岗位上下岗后走南闯北,已是方圆几十里的能人,为了承包全县所有县级公路绿化,已是倾其所有,负债几十万元了。最近,他又在泰和县、新干县签订了280公里的县级公路绿化造林的协议。据他初步估计,今年年底他栽杨树将近100万株。

  田双喜说:“我现在最苦恼不是还钱的问题,而是原本说好要承包的几个绿化项目已经不可能实施了,由于落实了经营主体,现在承包的人越来越多了,争地承包造林不再是什么新鲜事。”

  “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是“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一大亮点。据统计,在一大四小工程中,99%的树坑都落实了经营主体。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在抓‘四旁’植树造林,但往往是造得多、活得少,有的地方年年种、年年不见林。”江西林业厅厅长刘礼祖说,究其原因,还是没有解决好造林绿化机制问题。这次,我们把山区抓林改的理念引入平原造林绿化,让林改的经验和成果得到了最大的、最快的、最有效的发挥,更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保护生态、发展林业的热情,激活了林业机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

  借助“一大四小”工程,江西各地正在积极探索造林绿化的新机制、新路子。

  新建县加快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探索“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市场化、民营化、社会化运作的模式,通过林业资源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发展权的分离,让工程建设主体成为林业产业市场的主角,把林业“小资源”办成“大产业”。

  “有地栽树、有人管树,政府得绿、群众得利”,江西形成了多元化的平原绿化投入形式。全省企业、大户和个人等经营主体每年造林100万亩以上,引入社会造林资金达3亿元。据统计,近几年,全省企业和造林大户在平原绿化中的造林比重超过了70%以上,企业、大户已经成为平原绿化的主体。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对此评价,江西“一大四小”工程,既追求生态效益,又大力种植速生丰产林、经济林,注重通过绿化增加农民收入,这不仅对改善城乡面貌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将发挥重要作用,必将成为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绿化一体化,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成功典范。

  “树有其主”:落实造林用地

  “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是江西各地普遍推行的造林绿化机制。

  在鄱阳县,凡是成片、成段的地段,必须由个人承包或租赁经营;对于不便承包的零星地段由集体统一规划,分片、分户栽植,谁栽谁所有。翰堂镇率先采取“保留集体所有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放活经营自主权”的办法,组织人员对全镇道路、河岸、水圳旁及村旁空隙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后,把空闲土地的使用权租赁给农户栽植杨树,目前全镇栽植杨树50万株,成为全县“造杨第一镇”。

  安义县林业局局长杨帮龙说,为完成“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硬任务,落实规划用地,全县各乡镇纷纷召开村民大会,组织引导村集体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租赁等方式,对集体所有的机耕道、沟渠堤路以及滩涂地等可绿化用地进行依法流转,鼓励能人和大户承包土地造林绿化,依法签订造林绿化用地租赁协议。

  抚州市东乡县采取政府补偿、用机动田调换的办法落实造林用地,把规划范围内的旱地、低产田全部收归集体,再对集体所有的造林地块,包括机耕道、沟渠堤路等可绿化用地进行流转、拍卖,立地条件差的实行零价出让。市林业局局长魏建平说,这种办法有效破解了用地整合难题。

  上高县、高安县由政府免费为农村计生纯女户每户栽种100-200株速生树,并发给林权证,为纯女户家庭提供养老保障,创造了一种“绿色养老”经验。

  “主有其权”:明确经营主体

  产权明了、机制活了,有人出钱栽树;产权不明、机制不活,有钱也栽不活树。只要牵住了林权这个牛鼻子,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自己栽的树自己可以受益,造林绿化就大有可为。

  “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实践中,江西各地涌现出了自主造林、合股造林、联营造林、企业加农户造林等形式多样、灵活有效的一批新模式。

  宜春市委书记杨建国说,我们推行了四种造林模式。

  一是公开拍卖“四旁”植树经营权。上高县公开拍卖“四旁”植树经营权的模式,全县共拍卖350万株树木种植经营权,群众投标购买非常踊跃,70%的杨树种植经营权已名花有主。

  二是集体造林,分户管理。高安市新街镇景贤村在实施园田化改造以后,全村统一规划,与木材加工企业罗宾公司联营,在机耕道、沟渠两边及房前屋后种植杨树10万余株,实行树随地走、分户管理。

  三是统一规划,分户自主经营。靖安县结合平原绿化工作,按照农民人均1亩果园的目标进行统一规划,全县利用荒山、荒滩、荒地、田埂和房前屋后种植椪柑面积达10.5万亩,农民人均来自椪柑的纯收入达到130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0%。

  四是公司加农户联营造林。主要是由林产加工龙头企业提供苗木给林农造林,产权归林农所有。罗宾公司采取公司加农户的经营模式,公司累计投资1700余万元,营造工业原料林基地32.89万亩,联系农户4.9万户,可解决公司50%的原料需求。

  东乡县县长胡领高说,我们规定,有一定规模的木材加工企业作为经营主体,每年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造林。对产权明晰的村民门前屋后的空闲地、自留地中可造林地、郁闭度低于0.2的承包山,限期由村民完成造林,收益归村民自己;村民无能力造林的或抛荒3年以上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造林,收益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协商分成比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四旁隙地造林绿化,采取“集体+农户+专人管护”的经营模式,由农村集体经济统一组织农民造林,种后聘请专人管护,收益按比例分成。目前,全县6.41万亩造林地段,绝大部分被企业和个人承包。全县造林在1000亩以上的大户达到20户。

  “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确保工程建设成效

  锦惠渠流经上饶市鄱阳县17公里,以往堤岸两旁杂灌丛生,每年清除要花费数千元。锦江镇锦南村率先尝试,将所辖堤岸两侧的植树经营权公开招标出让给个人,李水贤以每米1.5元中标,栽植杨树4000多株。如今杨树生长喜人,保存率在96%以上,预计10年后可获利80万元左右。

  上饶市林业局副局长张健说,“四旁”植树成林后,林木所有者可自主申报采伐,实行零收费政策,免收林业规费,这样可以极大地激发群众造林积极性。新界埠乡洲上村前些年在园田化机耕道两旁栽植杨树,因林权不明,管护责任落空,始终未能成林,通过公开招标由农户承包后,杨树栽植管护水平明显提高,当年成活率就达95%以上。

  “造林绿化,三分造,七分养。”江西省省长吴新雄对“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这样要求:坚决克服“只造不养、重造轻养”的错误观念,对所有村庄和通道绿化,全部采取招投标方式承包给能人和大户管护,确保造一片、成一片、绿一片。

  省林业厅厅长刘礼祖说,有些地方只造不管、重造轻管,年年造林不见林,劳民伤财,得不偿失,教训非常深刻。各地必须健全管养机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养责任制,按照“谁造谁管,合造共管”的原则,明确每块造林绿化地管养责任主体,并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政府鼓励专业化管养,将管养任务承包给专业队伍,提高管养水平和效果,鼓励社会各界认种认养,倡导全民参与管养。

  在各个市区县,记者看到有这样一个现象:农户田间屋旁、山区丘陵的个人造林、联户造林,由农户自己管养;城市、乡镇、园区等造林绿化,实行属地管理,由当地政府和单位负责管养;道路沿线造林绿化,由主管单位负责管养;矿区造林恢复植被,谁开矿谁造林谁管养。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涉及面广、一家一户难以管理,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管理。各乡镇也纷纷在组建护林专业队、护林防火队伍和“三防”协会组织,以提高造林绿化成效。 来源:中国林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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